企业申报保健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申请生产保健食品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直接管辖的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
(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三)保健食品企业标准、生产企业卫生标准和生产企业制定的配方说明书;
(四)技术转让或者合作生产的,应当提交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人签订的有效技术转让或者合作生产合同;
(5)生产条件、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保证体系介绍;
(六)三批产品的质量和卫生检验报告。
如上所述,您的企业应该具备:
1、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
2、通过一项或多项保健食品的审批,并获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3、制定内部卫生管理标准,并附“2”中提到的保健食品的产品标准。
4.如果“保健食品”是通过转让获得的,请提供相关证明。
5、企业生产条件、生产技术人员、质量保证等相关介绍。
6、已完成保健食品的试生产,并提供三批产品的省级检验部门的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