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怎么判?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怎么判?(3)与侵权等同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侵权,需要一定的判断标准。如果达不到判断标准,就不能认定为侵权。那么如何判断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呢?主要有哪些方法?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如何判定(1)技术特征对比方法1。判断被控侵权技术方案是否属于专利保护范围,应当对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所有技术特征进行审查,并将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所有技术特征与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对应的所有技术特征逐一进行比较。2.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包含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或者等同的技术特征的,视为落入专利保护范围;被控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比,缺少权利要求记载的一个或者多个技术特征,或者一个或者多个技术特征不相同或者不等同,应当认定为不属于专利保护范围。3.在判断侵权时,不应直接将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的技术方案进行对比,但可以利用专利产品来帮助理解相关的技术特征和技术方案。4.当权利人和被控侵权人均拥有专利权时,一般无法比较双方的专利产品或双方的专利权利要求。5、产品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判定比较,一般不考虑被控侵权的技术方案与专利技术是否属于同一技术领域。(二)同一侵权行为6。相同侵权,即字面意义上的侵权,是指被控侵权的技术方案包含与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所有技术特征相同的相应技术特征。7.当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特征采用上位概念特征,被控侵权技术方案的相应技术特征采用相应的下位概念特征时,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属于专利保护范围。8.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包括了权利要求中的全部技术特征并增加了新的技术特征的,仍属于专利保护范围。但是,如果权利要求中的书面表达已经排除了增加的新技术特征,则不应认为被控侵权技术方案落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9.对于成分的封闭式权利要求,如果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在权利要求中所有技术特征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技术特征,则不属于专利保护范围。但被控侵权技术方案中新增加的技术特征对组合物的性能和技术效果没有实质性影响或者该特征属于不可避免的常规量杂质的除外。10.对于具有功能特征的权利要求,如果被控侵权技术方案不仅实现了与该特征相同的功能,而且实现该功能的结构和步骤与专利说明书记载的具体实施方式所确定的相同,则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属于专利保护范围。11.后来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对在先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改进。如果后一专利的权利要求记载了前一专利的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并增加了其他技术特征,则后一专利属于从属专利。从属专利的实施属于在先专利的保护范围。下列情形属于从属专利:(1)后一产品权利要求在包括前一产品权利要求全部技术特征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技术特征;(2)在原产品专利权利要求的基础上,发现了以前未被发现的新用途;(3)在原方法专利权利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技术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