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企业间资产无偿转让的税收问题?

实践中,很多国有企业集团存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资产无偿划转的现象。

税法上这种无偿转让资产要交什么税?新会计准则没有对无偿划转的业务性质和财务确认进行认定。在实践中,自由转让往往被理解为增加或减少投资。为了便于经营,投资优先于资本公积的增减,所以不需要进行工商变更。即对于转入方,同时增加资产和资本公积;对于转让方来说,会同时减少资产和资本公积。

资产无偿划转通常涉及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增值税、印花税的办理。

企业所得税必须缴纳

无偿转让在税法上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接受捐赠的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八)项所称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无偿接受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的货币资产和非货币资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的通知》(国〔2008〕828号)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企业将资产转让给他人,因资产所有权发生变化,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根据下列六种情况将收入确定为销售:为营销或销售;用于社交;用于员工奖励或福利;用于股息分配;对于国外捐赠;改变资产所有权的其他用途。

基于上述规定,无偿转让资产因涉及资产所有权转移,应视为捐赠,资产受让方应按照接受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资产转让方应当将其视为销售,按照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涉及产权转让的文件都要交印花税。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2005〕239号),无偿划转双方应签订无偿划转协议。企业之间资产无偿划转,涉及产权转移登记的,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产权转移凭证应按其所载金额加盖印花。包括财产所有权和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让文件,都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此外,关于上市公司股份通过证券交易所无偿划转印花税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上市公司国有股无偿划转有关审批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4]941号),对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批准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无偿划转暂不征收印花税

没有契税

免契税自由转让有明确的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号),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实施行政调整、转让国有土地和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免征契税。属于同一投资者的企业之间转让土地、房屋权属,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之间转让土地、房屋权属,以及同一自然人与其全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转让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和个人,视为应税行为。

因此,公司之间的自由转让涉及厂房、房屋等不动产资产的,应当按照相同销售额缴纳5%的营业税,按照规定比例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土地增值税和应缴纳的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和收益,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不包括以继承或者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48号)指出,细则所称“赠与”是指以下两种情况。一是不动产所有人或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的人。二是产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通过我国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将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捐赠给教育、民政等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因此,公司之间的资产自由转让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固定资产、存货、设备的转让视同销售,应缴纳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生产、加工或者采购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如果将资产转让视为资产重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13号),在资产重组过程中,纳税人以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及其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