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许修改专利申请的情形有哪些?

不允许修改专利申请,具体如下:

(1)将一些直接从原说明书和/或权利要求书中无法明确识别的专利技术特征写入权利要求书和/或说明书中。

(2)为了使公开的发明清楚或者权利要求完整,增加了不能直接和明确地从原说明书和/或权利要求中推导出,也不能由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识直接获得的信息。

(3)增加的内容是通过测量附图得到的尺寸参数的技术特征。

(4)引入原专利申请文件中未提及的附加成分,导致原申请不具备的特殊效果。

(5)补充了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直接从原申请中得出的有益效果。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人可以修改其专利申请文件,但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标明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