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两项发明专利已经公布,现在想提出联合申请和PCT申请。我该怎么办?

1.如果第二项专利在两个半月内没有缴纳申请费,估计已经自动撤回了。这种情况下,两个专利可以一起申请吗?

答:第二项专利视为撤回。如果它没有失去其新颖性,它可以在目前重新申请。如果是中国市政府主办或认可的国际展览,不丧失新颖性,可以重新申请,享受20111月的优先权。但因为被视为撤回,只能重新申请。

2.我想把后一项发明作为前一项发明的实施例,作为新的从属权利写在权利要求中,以便将两份专利文件合二为一,重新提交共同申请,同时申请2012年4月和20111年6月的优先权。对新颖性审查和新联合案有影响吗?

答:如果后一项发明解决了与前一项发明相同的问题,有* * *个相同的发明点(至少有一个发明点相同),但后一项发明在前一项发明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个新的发明点,则可以共同申请,只需要两项独立权利要求,第一项独占权利要求和极端从属权利要求是第一项发明的方案,因此可以要求2012。

3.本次提交,新的合并案件电子提交后,前两项申请是否会自动视为撤回?

答:是的。

4.虽然已经主张了两项优先权,但由于前两项发明专利已经相继公开,是否会对共同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和授权进程产生不利影响?导致最后授权失败?

回答:如果第一个不超过12个月,第二个就看是什么展了。如果不丧失新颖性,但被视为撤回,则申请日只能以现在的时间为准。

5.在新提交的共同专利申请中,不仅将前两项专利的内容进行了合并,而且对专利名称、文字内容以及多幅专利附图进行了修改。这对联合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审查和授权是否有不利影响?导致最后授权失败?

回答:如果前一次申请与前一次明显不同,则本次不予认可。如果后一申请的新颖性没有丧失,可以修改,但如果它没有新颖性,就不能再次申请。

6.现在是2013 1月,专利第一次提交是在合并前的2012年4月,优先权也是在2012年4月。现在是时候为新的合并申请PCT了吗?

答:以2012年4月为基准,只要不超过12个月就可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