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宣传教育基础知识

1.保密法是什么?

答:人们在涉及国家秘密的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称为保密关系。保密法是调整保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分别是什么时候颁布实施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已于2008年9月5日经NPC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9年5月0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实施办法》)已经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保密法的作用是什么?

答:保密法有三个作用:

(1)是确保国家机密安全的法律武器;

(二)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对保密工作进行了重大改革;

(3)是健全和完善我国保密法规体系的根本依据。

4.保密法的颁布实施有什么意义和作用?

答:《保密法》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律,是适应形势的。它的颁布实施,对调整和加强新时期的保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第一,保密法是保护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打击泄露、窃取国家秘密犯罪的法律武器。它的颁布实施,为我们准确打击泄露国家秘密和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犯罪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第二,保密法是一切机关、单位和公民保守国家秘密的行为准则。保密法的制定、颁布、学习、宣传和实施,将有助于全体公民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逐步增强保密意识,强化敌我观念、保密观念、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逐步形成自觉保守国家秘密的良好社会风尚。第三,保密法是构建我国保密法规体系的基础,从根本上规定了我国保密法制建设的方针、原则和重要措施。第四,保密法是深化我国保密工作改革、加强保密工作管理的法律准则,是指导我国保密工作深化改革的指南。保密法从原则上规定了国家和地方政府以及中央主管部门保密机构的设置和权限,对完善保密管理制度、加强保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将国家保密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5.制定保密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制定保密法的目的是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6.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方针是什么?它的主要意思是什么?

答:《保密法》第四条规定,保守国家秘密工作实行积极预防、突出重点、确保国家秘密、方便各项工作的方针。

“积极预防”就是要把保密工作的立足点和重点放在预防上,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具体工作是:一是加强保密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公民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保密法制观念,提高保守国家秘密的自觉性;二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和保密制度;三是积极开发和使用先进的安全技术,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防止泄密和被盗;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保密监督检查;第五,要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

“突出重点”是指在保密工作中,要在全面贯彻《保密法》的基础上,从密级、地点、人员等方面区分情况,确保核心秘密和掌握国家秘密的重点单位、要害部门(部位)的人员不出问题。

“确保国家机密,方便一切工作”,就是要正确处理保密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关系,确保保密和业务工作正确。

7.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领导干部保密责任制的内容主要是落实“谁主管、谁负责;领导干部业务工作管理到哪里,保密工作就管理到哪里;保密工作和业务工作要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8.什么是保密教育?

答:保密教育是指面向全体公民,特别是国家机关和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保守国家秘密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知识的传播。它是党和国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整个保密工作的思想基础和重要环节。

9.什么是国家机密?有什么特点?

答: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的事项,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期内只为一定范围的人所知悉。国家秘密有三个特点:一是必不可少。即国家秘密必须与国家安全和利益密切相关。二是程序性特征。即国家秘密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确定。三是时空特征。也就是说,国家秘密在一定时间内必须并且能够为一定范围的人所知。

10.国家秘密如何分类?

答:分类依据是该国家秘密一旦泄露,能够或者可能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的程度。危害程度不同,分类也不同。危害越严重,安全级别越高。保密法将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害;

(二)“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将严重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

(3)“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损害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11.什么是工作秘密?

答:是指各级政府机关和单位在公务活动和内部管理中,不属于国家秘密,不宜公开的事项。

12.什么是商业秘密?

答:不为公众所知、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3.什么是科技保密?

答:科学技术秘密是国家秘密的组成部分。它们是指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在一定时期内只为一定范围的人所知悉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科技成果和关键技术。科技成果包括科学理论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和软科学成果。关键技术包括阶段性科技成果、技术诀窍和传统技术。

什么是军事秘密?

答:军事秘密是指涉及军事方面的国家秘密。军事秘密是国家秘密的重要组成部分。军事秘密的范围和密级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15.什么是机密人物?

答:涉密人员是指工作性质与国家秘密有关的人员,包括所有因工作需要在酿造、制造、储存、传输、使用、销毁等环节接触国家秘密的人员。

什么是秘密信息?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司法解释,“情报应当属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我国政治、经济、军事、科技等方面的秘密信息,未公开或者不宜公开。”

17.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有哪些?

答:(1)国家大事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和有保密义务的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秘密事项;

(六)维护国家安全和追查刑事犯罪秘密的活动;

(七)国家保密部门确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国家秘密。

18.一个事项的公开会有什么后果,应当纳入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

答:(1)危及国家政权的巩固和防御能力;

(二)影响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三)在对外活动中损害国家政治、经济利益的;

(四)影响国家领导人和外国政要安全的;

(五)危害国家重要安全工作的;

(六)降低国家秘密保护措施的可靠性或者使其失效;

(七)削弱国家的经济、科技实力;

(8)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得不到保障。

19.为什么要划分国家秘密的等级?

答:确定国家秘密等级的目的是使保密范围内的每一项具体事项都成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可和保护的国家秘密,以便有关单位和人员根据国家秘密的不同等级采取不同的保密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20.目前泄露国家机密的主要渠道有哪些?

答:(1)对外交流合作中的泄密;

(二)新闻宣传出版泄密;

(3)通讯和办公自动化方面的漏洞;

(四)泄露信息咨询服务;

(5)人员流动造成的泄密;

(6)少数人受私利驱使,非法提供或者出售国家秘密的;

(7)电脑上网泄密。

21.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哪个机关确定?

答: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简称为保密范围。根据保密法的规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分别会同外事、公安、国家安全等有关中央机关规定。国防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22.在一定时间内只有一定范围的人知道的事是什么?

答:任何秘密的事情,都是在一定时间内,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的人知道的事情。所谓保守国家秘密,本质上是对国家秘密在保密时间和接触范围上的控制。未经授权的泄露或未经授权的扩大接触范围都是泄密。

23.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如何确定?

答:根据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各机关、单位在根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时,也应当确定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绝密级不超过30年,机密级不超过20年,秘密级不超过10年。保密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按年计算;保密期限不满一年的,以月计算。

24.对于不明确是否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如何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

答:对于不明确是否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产生该事项的机关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拟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并在十日内按照下列规定申请确认:

(1)业务主管事项应向有权确定该事项安全等级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二)属于其他方面的事项,经同级政府保密工作部门审核后确定为绝密的,应当报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认;属于机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其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列为秘密的,由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或者其上级保密工作部门批准的较大的市确定。

25.什么是解密?国家机密的解密条件是什么?

答:解密是指依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形式或者程序,解除一项国家秘密的密级,使其不再受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管理措施的限制的过程。保密法第十五条规定,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解密:

(1)该事项的披露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

(2)从全球来看,公开后对国家有利。

26.什么是自解密?

答:超过保密期限或者已经依法公开的国家秘密,据说是自己解密的。

27.国家机密在什么情况下解密?

答:国家秘密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解密:

(1)保密期满后会自动解密,无需执行解密程序。

(2)经主管部门、单位正式公布并依法公开后,视为解密。

(三)保密期间,因情况变化不再需要保密的,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可以决定解密。解密后,应当通知有关机关和单位。

28.当属于国家秘密的载体丢失或下落不明时,应该如何定性处理?

答: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下落不明,在绝密级10日、机密级60日内没有发现的,按泄密处理。

29.国家秘密载体有哪些类型?

答:一是用文字、图形、符号记录国家秘密信息的纸质媒体;二是用磁性物质记录国家秘密信息的磁介质;三是用电、光信号记录和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四是含有国家秘密信息的设备、仪器、产品等载体。

30.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等物品必须采取哪些保密措施?

答:(1)未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摘抄;

(2)发送、接收、传递和执行,要有指定人员,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将其保存在装备良好的安全装置中。

31.确定国家秘密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答:《保密法》规定:“一切机关、单位应当按照保密范围的规定,及时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最迟不得超过十日。”这是保密工作最基本的规定。秘密密级的一般程序是指产生国家秘密信息的机关、单位在确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时所适用的程序。一般程序是:

(1)承办人根据保密范围的规定提出密级意见;

(2)安全员审核;

(3)经主管领导批准;

(4)做好文字记录;

(5)确定知识范围。

32.如何制作一个国家机密的符号?

答:国家秘密一旦产生,应按规定在载体上标明。国家秘密的标志由三部分组成:

(1)国家秘密的分类(“绝密”、“机密”、“秘密”),

(2)国家秘密的符号“★”,

(3)保密期限(特殊情况下为年、月或长期)。具体标志的形式为:从左至右:安全等级+标志★+保密期限。比如“绝密★长期”的标志表示载体属于绝密国家秘密,保密期限为长期;“机密★10年”表示该物品属于机密,保密期限为十年;“秘密★6个月”是指该物品被列为秘密,保密期限为6个月;“机密★”不标明保密期限,即按照基本保密期限,保密等级为10年,机密等级为20年,绝密等级为30年。

对于不能标明或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如口头资料、未成形的文件、部分设备和物品等。在这种情况下,产生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应当将其密级和保密期限以一定形式告知接触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和人员。

33.什么是合法泄露国家秘密?

答:国家秘密是依法公开的,有特定的含义。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各级机关和其他组织依据国家法律规定的权限在公报中正式发布的解密信息;

(二)国家各级统计部门或者本级政府委托的有关部门正式发布的解密信息;

(三)国家授权的新闻机构发布的新闻公告中公布的解密信息;

(四)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其他部门负责人、发言人授权发表的讲话、文告中公布的解密信息。

34.干部档案都是国家机密吗?

答:一般来说,干部档案不属于国家机密,但没有必要公开。档案内容能否为他人所知,应按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办理。个人人事档案涉及国家秘密,需要保密的。比如,从事过秘密情报工作的人的档案,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档案,中央和国务院管理的干部档案(不宜公开的部分),都是国家秘密。

35.为什么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答: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这是宪法和保密法明确规定的。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中国人民和中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宪法第五十四条也规定:“中国人民和中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做损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事情。”《保密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也就是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公民,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享有公民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公民的义务。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36.依法应当保守国家秘密的主体是哪些人?

答: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37.如何对国家秘密摘抄引用形成的秘密载体进行标记和管理?

答:提取、引用国家秘密形成的秘密载体,应当按照最高保密等级和最长保密期限进行标识和管理。

38.应采取哪两种形式以书面形式标注机密文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

答:首先在封面(或首页)左上角注明密级和保密期限;第二,在地图和图纸的标题后面或下面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39.各级领导干部的保密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1)不要泄露所知道的党和国家机密;

(二)不在无保密保证的场所阅读和处理秘密文件、资料;

(三)不得使用无保密保证的电信传输党和国家的秘密;

(4)不要在家人、亲戚、熟人及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机密;

(五)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私人信件和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

(6)社交活动中不携带秘密文件和资料。因工作需要确需携带的,应当由本人或者指定人员严格保管;

(七)不得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和资料,因工作需要确需携带的,应当采取严密防范措施;

(8)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不得谈论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除非得到批准;

(9)不私自保存已阅文件资料,不按规定及时清退归档的;

(10)未经授权,不得复制或销毁秘密文件和资料。

40.打击泄密犯罪的重点是什么?

答:我内部人员是从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犯罪分子。

41.泄露国家机密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泄露国家秘密的主要原因如下:

(1)有法不依,有规不循,思想麻痹,保密意识淡薄;

(2)缺乏保密常识,疏忽泄密;

(3)安全管理措施不严格,存在泄密隐患;

(4)安全防范和安全检查技术落后;

(五)未对泄密事件进行查处的。

42.防止泄露国家机密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1)逮捕审查涉密人员。对进入保密岗位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把关,按要求严格审查,并经常教育和检查;

(2)注重保密教育。保密教育要突出重点,在广泛开展保密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

(3)注重监督管理。加强对承担、使用、管理国家秘密的涉密人员的监督管理,明确保密权利和义务,使涉密人员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规范工作,防止泄密;

(4)抓纪律处分。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泄密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严肃查处泄密者及其责任人,可以教育自己,警示他人,也是防止国家机密泄露的重要措施。

43.保密检查的主要形式和方法有哪些?

答:特殊、突出、可预测、书面和技术。

44.保密部门的业务工作主要有哪些方面?

答:一是宣传教育;二是法制建设;三是行政管理;四是泄密事件的调查处理;第五,技术管理;第六,政策研究和理论建设。

45.哪些部门(单位)应确定为保密重点部位?

答:一是业务工作中经常产生或涉及机密级以上的国家秘密;二是专门制作、传递和管理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部门(部位);三是专门管理国家秘密的传输、存储和处理的设备(计算机、传真机、密码机);四是负责属于国家秘密的产品的生产、储存、保管和运输的部门(部位)。

46.各机关单位专职和兼职安检员的职责是什么?

答:(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保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示和决定;

(二)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制定本机关、本单位保密工作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实施;

(三)依法确定、变更、解密本机关、本单位制作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密级,并送审;

(四)组织本机关、单位分管业务的对外合作、交流、宣传等保密事项的保密审查,主动协调配合涉及其他机关、单位的保密事项;

(五)监督检查机关、单位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产生、使用、传递、复制、归档和销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六)负责追查机关单位的泄密事件,并向上级保密部门报告。对重大泄密应及时采取措施,泄密责任人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七)组织机关、单位及其所属单位保密干部的保密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具体承办保密业务资料、图书、期刊和音像制品的征订工作;

(八)组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本机关、本单位通信和办公自动化中的保密工作,推广应用保密技术和设备,加强关键部位技术防范;

(九)承办机关、单位的机要会议;起草保密工作计划,总结和请示;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重要问题及时请示和报告;

(10)开展调查研究,总结交流经验,有权对评选本机关、本单位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提出建议;

(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保密工作。

47.国外的人使用国外的通讯设备需要注意什么?

答:出国人员使用国外通信设备与我国境内或境外机构通信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48.公民的举报材料属于国家机密吗?

要看具体情况。有些是国家机密,有些不是。举报内容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举报、控告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省部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违法问题,或者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或者市(地)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重大问题,或者地(市)级党政领导干部或者县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重要问题的,可以确定为国家秘密。上述举报材料一旦泄露,将严重阻碍对此类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甚至可能导致违纪、脱逃、殴打、自杀、串供、毁灭证据、隐匿或威胁举报人人身安全等严重后果。

49.专利和保密有什么区别?

答:(1)专利公开。申请专利时,必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技术内容,并提供给专利审查员审查。专利被批准时,应当在专利公告中公布,并详细公布技术内容。所以,专利最大的特点是公开,这是与保密最根本的区别;

(2)法律保护的角度不同。专利法保护的是发明人的知识产权和私权,而受法律保护的国家秘密是公权。侵犯知识产权或违反国家保密制度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因为法律从不同的角度保护他们;

(3)专利项目易于交流、推广和应用。专利法规定,被批准的专利在一定期限内未被本人(或单位)使用的,应当通过强制手段在生产中推广应用并强制执行。但是,科学技术秘密项目在保密期限内不得强制推广。如果需要推广和扩大知识范围,必须经过法定程序批准,才能扩大知识范围,不能随便扩大推广和应用范围。

50.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经济利益需要保密的发明创造如何申请专利?

答:对于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经济利益需要保密的发明创造,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申请保密专利,不得向外国或者中国以外的其他地区提出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