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专利费?

现在人们常说的专利有三层含义:一、专利权的简称,是指专利权人对发明创造所享有的专利权,即国家依法授予发明人或者其继承人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的专有使用权,这里强调的是权利。专利权是一种独占权,具有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取得专利权人的授权或者许可。二是指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即专利技术,是国家承认的专有技术,在公开的基础上受到法律保护。这里的“专利”特指技术方法——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技术或方案。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是指向国家审批机关申请专利,经依法审查合格后授予专利申请人的发明创造。它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享有发明专有权,需要定期缴纳年费以维持保护状态。第三:是指专利局出具的确认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专利权的专利证书,或者是指记载发明创造内容的专利文件,是指具体的物质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修订)第九十三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 (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和优先权要求费;(二)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费和复审费;(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年费;(四)恢复请求费、请求费延长期限的权利;(五)说明书变更费、专利评价报告请求费和无效宣告请求费。前款所列各项费用的缴纳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