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作为企业的重要经济资源,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资源

(一)资产的概念根据定义,资产具有以下特征:

1.资产有望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如果一个项目预计不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就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前期已经确认为资产的项目,如果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就不能再确认为企业的资产。

2.资产应该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

通常,所有权是判断资产是否存在时考虑的首要因素,但在某些情况下,虽然有些资产不归企业所有,即企业不享有其所有权,但控制这些资产也说明企业可以从这些资产中获得经济利益。

3.资产归企业所有

财产;资产

由行业内过去的交易或事件形成

只有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才能产生资产,企业预期未来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不会形成资产。

(B)资产确认条件1。与该资源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这种资源的成本或价值可以可靠地衡量。

㈢资产分类1。按形式:有形的和无形的。

2.是否具有综合利润:单项资产;整体资产(车间、企业整体)

3.是否独立存在:肯定可以指资产;不确定性是指资产(不能脱离有形资产、商誉而独立存在的资产)

4.按时间和持有期限:短期资产;长期资产

本款所称特征资产,是指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并且预计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它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具有以下特征:

1.资产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件形成的资源。资产必须是现实资产,而不是预期资产。这里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或其他交易或事项。预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不形成资产。比如,企业通过自购或自建的方式形成某种设备,就形成了企业的资产;但是,企业预计在未来某个时点购买的设备,由于相关交易或事项尚未发生,不能视为企业的资产。

2.资产必须由企业拥有或控制。被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资产的所有权,或者虽不享有资产的所有权,但该资源可以被企业控制。比如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也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确认为企业资产。

3.资产有望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预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资产必须具有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不具有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例如,不能再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待处理财产损失或无效或损坏的存货,不应再作为资产出现在资产负债表中。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符合上述资产定义的资源,只有在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资产:①与该资源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资源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进一步规定,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纳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纳入资产负债表。

资产以各种具体形式分布或占用于生产经营过程的不同环节,通常可按其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2]

本段编辑资产定义的历史发展在完整的会计理论和公认的会计原则形成之前,资产的定义往往与经济学家联系在一起。例如,美国会计师C.E.Sprague在1907年出版的《会计哲学》一书中,将资产定义为“以前提供的服务和要获得的服务的储存的总和”;发布于1929

财产;资产

根据会计经济学,资产是“以货币形式或可兑换货币提供的未来服务”。.....这些服务成为资产只是因为它们对某人或某些人有用”。可以看出,这个定义与当时的经济学家有着内在的联系。

上世纪四五十年代会计准则基本形成的时候,资产的定义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属的会计术语委员会于1953年发布的第一份会计术语公报,转向从会计规则的角度定义资产。这一公告确定了产生:资产是根据会计规则或原则,在账簿中结转到账户的借方余额所代表的事物。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1970发布的第四份报告也认为“资产是企业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确认和计量的经济资源”。

近年来,会计界对资产的定义走向了与经济学相结合的道路。最具代表性的定义是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公共道德第6号——财务会计的概念结构》中的定义:“资产是特定主体因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形成的,并由该主体拥有或控制的未来可能的经济利益”。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在研究和制定财务会计概念结构时都不同程度地采用了这一定义,将资产的根本特征定义为未来的经济利益。

从未来经济利益的角度定义资产,确实反映了资产的核心和本质。但是,财务会计的基本特征要求会计只对那些计量清楚、可靠的对象进行核算和报告,任何难以计量的内容都不是现行财务会计所能反映的。显然,很难准确可靠地衡量未来的经济效益。将资产定义为未来的经济利益,至少在目前,与财务会计的其他基本特征不一致,从而损害了财务会计理论的内在一致性。

我国于1992年末发布的基本会计准则采取了折中处理,将资产定义为“能够用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就目前的理解水平而言,既避免了按会计规则确定资产的不合理逻辑,又避免了未来经济利益过于抽象和不可计量的矛盾,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从发展的角度来看,这个定义也是有阶段的。

今后对资产定义的讨论,不仅要涉及财务会计的假设和目标,而且从发展的角度来看,也要有阶段性。

编辑本段中关于资产定义的几个观点1。无形成本的概念是对资产性质的早期描述。美国著名会计师佩顿和利特尔顿在《企业标准导论》(1940)中明确提出了无形成本的概念。他们认为:“...成本可以分为两部分,其中已消耗的成本是费用,未消耗的成本是资产……”也就是说,他们认为资产是取得业务或生产要素后,尚未达到经营成本和费用阶段的余额,是成本中尚未消失的余额。显然,这种观点与历史成本会计模式密不可分。它侧重于从会计计量的角度对资产进行定义,强调资产取得与生产消耗之间的关系。

2.借方余额观资产定义的借方余额观是由美国会计师协会(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前身)会计术语委员会在其第1号《会计术语》(1953)中提出的。公告称:“资产是借方余额所反映的东西。该借方余额根据公认会计原则或规则从已结清账户结转,前提是该借方余额不为负。作为资产,它代表的要么是财产权,要么是所获得的价值,而其他的则是为获得财产权或未来获得财产而发生的费用。”这种认识的基本特征是把资产看作是借方余额的体现。相应地,不仅应收账款、存货、设备、厂房等。借方余额所反映的应确认为资产,但也可将借方余额所反映的递延费用等项目确认为资产。显然,这种观点只是从会计结账技术的角度来理解资产,很难说是在描述资产的本质。

3.经济资源观是对资产定义有影响的观点。1957年,美国会计协会公布了公司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和报告准则,其中明确指出:“资产是特定会计主体从事业务所需要的经济资源,是可用于或有益于未来业务的服务潜力的总和”。这种对资产的理解,第一次明确地将资产与经济资源联系起来。虽然没有直接提到无形资产的内容,但这个定义至少可能包括无形资产。此外,还明确了资产与特定会计主体的关系,即特定会计主体可以借助资产行业从事未来经营。1970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第4号公告中提出了资产的定义:“资产是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确认和计量的企业的经济资源,资产还包括一些不属于资源但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确认和计量的递延费用”。这一定义虽然明确指出资产的本质是经济资源,接受了“经济资源”的新理解,但认为经济资源是否应视为资产取决于公认会计原则的确认和计量标准,颠倒了资产本质与资产确认和计量的主从关系。

4.未来经济利益的概念目前流行的资产定义体现了未来经济利益的概念。1962中,moonitaz和Sprouse在《会计研究系列第3号——企业通用会计准则》文件中明确指出:“资产是企业通过现在或过去的交易已经取得的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现在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6号(sfac号)中提出:“资产是由特定个人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中获得或控制的未来可能的经济利益。”

未来经济利益观认为,资产的本质在于其未来的经济利益。因此,资产的确认或判断不取决于是否付出了代价,而取决于是否包含未来的经济利益。现实中,虽然成本是资产取得的重要证据之一,也是资产计量的重要属性,但成本的发生并不一定导致未来经济利益的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增加也不一定导致成本的产生,比如所有者投资、接受捐赠等。因此,将未消耗的成本视为资产,并将资产视为成本的组成部分是不现实的。经济资源概念强调资产的经济资源属性,排除了一些不是经济资源但有助于实现未来经济利益或减少未来经济损失的项目,如一些备抵项目。未来经济利益的概念会合理地将这些项目包含在资产中。所以我们说未来经济效益比其他观点更全面合理。

财务会计中对资产的一般学术定义:资产是指预期有助于产生未来现金流入或减少未来现金流出的经济资源。

资产的定义应该包括两个要件(1):资产的经济属性是能够为企业提供未来的经济利益,这也是资产的本质。换句话说,不管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要成为一项资产,就必须具有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这是资产的第一要义。

(2)资产的法律属性必须由企业控制,即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能够可靠地流入企业并为企业提供服务能力,而不管企业是否对其拥有所有权,这是资产的第二个本质。

编辑这一段中国对资产的重新定义。《企业财务报告条例》和《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进行了重新界定。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资产的定义是: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够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类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这一定义忽略了作为企业资产的最基本性质,即该资产应当“预期会给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根据中国基本准则中规定的定义,实际工作中的主要问题是,即使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不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但仍然作为企业的资产列在资产负债表上,从而导致企业虚假生产。比如由于技术进步,原有设备被淘汰或长期闲置,或者从国外引进的设备无法在国内使用,这些设备无法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但由于它符合资产的定义,仍然作为企业的资产,其价值仍然体现在会计报表的资产端,导致企业虚增资产,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所反映的信息也失去了真实性。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规定》(国务院令第287号发布,2001 1起实施)第九条对资产进行了重新定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和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预计将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企业会计制度。

对比两个定义,可以看出《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对资产的定义在三个方面对原定义进行了修改:一是新定义真正揭示了资产的内涵,强调资产的本质是预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而原定义忽略了这一点。企业所拥有或者控制的资产必须是有用的、可盈利的,应当是有能力或者有潜力为企业服务、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者控制他人获得这种利益的资产。相反,如果企业的财产预计不会给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则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如果待处理财产的损失预计不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入企业,则不能视为企业的资产。第二,新定义中删除了“可以用金钱衡量”的短语。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是货币计量是会计确认和计量的问题,而不是资产的本质特征,只需要在资产的确认标准中规定,不需要在资产的定义中提及。第三,在新定义中,“经济资源”修改为“资源”。期望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不仅是经济资源,而且是单一的、静态的、特定的资产。其他目前在会计上尚未确认和计量,但确实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项目,如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商誉等,也应该是企业的资源,而且是越来越重要的资源。

在国际会计准则的框架内,资产被定义为“由于过去的事件而由企业控制并预计将流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可以看出,变更后的定义在理论上与国际会计准则是一致的,其现实意义在于可以根据资产的定义明确将其纳入会计资源的范围。

对本段资产定义的再思考:我国《企业财务报告条例》和《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的重新定义,可以说是我国会计理论和实务的重大突破,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我认为新定义有两个缺点:

1.关于特定主体对资产的权利,即资产的法律特征。

特定主体与作为资产的“资源”之间存在何种权利关系,是资产概念的另一个实质性问题。原始定义和新定义都被认为是“所有权或控制权”。笔者认为,如果把资产的内涵理解为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那么资源就是“控制权”,而不是“所有权或控制权”。一方面,“拥有”自然可以“控制”,两者并列有重复之嫌,企业的资产与其是否拥有该资产的所有权没有必然联系。比如融资租赁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但与租赁物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承租人,出租人对租赁物不具有实际控制权;而承租人虽然没有所有权,但对租赁物有控制权。另一方面,企业的资产要么来自所有者,要么来自债权人,企业不拥有所有者和债权人的资产所有权。因此,以实际控制确认资产更为合理和恰当。因此,笔者认为,特定主体对资产的权利就是“控制权”。国际会计准则中对资产的定义可以证明这一点。

2.关于资产的来源。

新定义中的资产来自“过去的交易和事项”,只反映历史信息,不关注未来的增值运动。由于资产是企业控制的资源,必然发生过相关的交易或事项,没有必要在资产的定义中加上这个多余的属性来说明其来源。

只要定义能反映资产的两个本质,明确资产的两个本质特征,即法律特征(受企业控制)和经济特征(具有未来经济利益),就是科学严谨的。相应地,资产的定义可以表述为:“企业控制的能够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编辑本段中的资产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资产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根据消耗期限的长短,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长期资产;根据具体形式,长期资产可以进一步分类;根据有无实物形态,可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目前,在我国会计实务中,资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

(1)流动资产是指在一个正常的商业周期内预计将变现、出售或消耗,或主要为交易目的持有,或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65,438+0年内变现的资产,以及在资产负债表日起65,438+0年内具有无限能力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2)长期投资是指不打算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3)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指使用寿命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超过规定标准,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

(4)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非专利技术、商标、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5)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应在以后年度摊销的各种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

特殊资产是指企业的核心价值观、个人的兴趣和偏好、企业家难以模仿的能力和创造力、政商关系网、特殊的领导和管理方式、秘密的竞争优势。

编辑本段确认确认从理论上讲,最严格的资产确认程序应该是从资产的定义出发,确定资产最本质的属性,然后根据本书的要求,建立资产确认的具体标准。以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定义为例:首先,“未来经济利益”构成了资产的本质要求,任何没有未来经济利益的东西都不能确认为资产。这样,一些待转销的递延费用和损失在会计上就不应该作为资产出现;其次,资产还应该与特定的主题相关联。例如,如果未来的经济利益不能被主体所拥有或控制,它就不能作为主体的资产。这将把一些公共资源排除在企业资产之外;第三,任何资产都应该是企业因为过去的交易或事件而获得的。即使企业具有一定的未来经济利益,如果没有明确的交易或事项,也不能确认为资产。这使得自创商誉被排除在企业资产之外。当然,由于目前对资产的定义并不统一,很难严格界定资产的标准。

从历史发展来看,资产的确认经历了从收付实现制到权责发生制再到现金流量制的反复变化。

理论上,最严格的收付实现制是收现金为收入,付现金为费用。这样,企业的所有资产都应该是现金资产,不存在非现金资产。在这种理论下,资产的确认简单直观。但是,只要是商品经济,就离不开商业信用。也就是说,企业必须有相应的债权债务,由此,出现了收付实现制的第一次修正,资产的确认延伸到债权,

财产;资产

债务的确认。工业革命导致机械化大规模生产,固定资产问题再次成为会计必须考虑的问题。收付实现制已进一步修订,将固定资产和折旧纳入确认范围。多次修改的结果是权责发生制逐渐取代收付实现制,成为会计确认的基础。

根据权责发生制,资产的确认标准是企业取得或拥有该资产的权利。这样,一些权利,如购销合同,一些重要的资源,如人力资源,一些重要的未来经济利益,如商誉(包括自创商誉),都应确认为企业的资产。考虑到基本会计假设中货币本金价格的局限性和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中的可靠性和可验证性,这些都不能确认为资产。因此,目前的资产确认基础是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混合。

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特别是创新金融工具在企业中的逐步应用,传统的资产确认标准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目前,一些国家或国际组织,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已经将“实质上转移了风险和报酬”作为资产和负债的确认标准,而不管工具的法定所有权是否转移(即交易行为的发生)。这样就有可能重新修订现有的会计基础,从而导致现金流量制度的产生和应用。

本段所谓资产计量的计量,是指对会计要素进行量化的过程和方法。计量,即量化资产的理论基础和具体方法。涉及到度量属性和度量单位的选择。

该理论的资产计量属性应反映资产的本质特征。如果认为资产的本质特征是未来的经济利益,那么相应的计量属性就要体现出来:第一,它反映的是产出,而不是过去的历史投入。这样,最能反映未来经济利益的计量属性应该是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但是,这个属性不能满足可靠性和可验证性的要求。因此,具体的会计实务往往从投入的角度来确定计量属性,这就要求排除人工估计等因素,更加客观和可验证。在所有的计量属性中,只有资产的取得成本(即历史成本)符合上述要求。因此,在现行会计实务中,资产的计量仍然是基于历史成本属性。

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衍生金融工具在经营活动中的广泛运用,企业持有的资产性质发生了变化。为此,一些国家的准则制定机构深入应用新的计量属性,合理反映企业持有的资产价值。目前,公允价值是应用最广泛的属性之一,美国、加拿大、英国等的准则制定机构都同意或打算将公允价值作为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金融资产的计量属性。

至于计量单位的选择,就比较简单了。在特殊价格基本稳定的环境下,名义货币单位能够准确反映企业资产的真实价值;在价格变动较大的环境下,不变购买力单位更合理。

纵观各国会计实务,资产的计量基本都是基于历史成本/名义货币模型,即使其价格有一定程度的变动。这说明资产计量更多的是基于可验证性、操作方便性等因素。这也体现了会计的务实性。

资产的报告主要是通过资产负债表进行的。然而,在整理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时,收入/费用观和资产/负债观之间存在争议。

根据收入/费用观点,利润是收入减去费用的余额。这样,不符合费用要素要求的各种费用就不能进入利润表,而是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的借方。这些项目与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资产不符,有的不符合资产的本质规定。通常,有各种递延费用或损失需要转售。目前会计实务大多采用这种模式报告资产。

编辑企业会计准则第三章本段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资产,是指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并且预计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前款所称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或者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不形成资产。

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种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不享有某种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可以被企业控制。

预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

第二十一条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应当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资产:

与该资源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资源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十二条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纳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纳入资产负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