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几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也就是说,如果一件申请包括几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那么只有在所有这些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中有一个总的发明构思,才会被允许。这是专利申请的单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