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专利侵权吗?

法律分析: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保护范围以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专利局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外观设计专利的产品为准,包括正视图、俯视图和侧视图。其中,前视图最为重要,因为它最能体现设计之美。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还应注意从这些视图中找出能体现外观设计美感的要素。2.司法实践中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方法,通常是根据产品的功能和用途,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的商品分类。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和用途上相同,则可以认定为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继续进行下面第3点的比较。如果它们在功能和用途上不相同,我们就可以断定它们既不是相同的商品,也不是类似的商品,然后就可以结束我们的侵权判断步骤,断定专利侵权不成立。3.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即以普通消费者的视角观察专利设计和被控侵权产品,做出整体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颜色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的保护范围以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专利局提交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图片或者照片为准,包括正视图、俯视图和侧视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将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给予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原因消除并且不再存在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作出终止强制许可的决定。

第六十三条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强制许可使用费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五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专利,即侵犯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时,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当事人的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就专利侵权赔偿金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