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式经济与其他经济制度的比较

自由市场和理性选择理论家认为,任何非市场经济方法都不能提供足够的经济激励。比如米尔顿·弗里德曼说,除了市场经济,他不认为任何因素能随着时代的进步激发生产创新;此外,中央计划很难猜测商品和服务的需求和价值。最好让价格由市场自由浮动。然而,参与式经济不属于中央计划经济体制。

批评者还认为,对于参与式经济的参与者来说,报酬的问题并不仅限于上述情况。如果报酬是基于个人的努力和牺牲而不是产出,那么单个工人很可能会尽力为报酬而努力,甚至以减少产量为代价。整个劳动单位也是如此,因为多生产不一定多。这样,除非矫正调解委员会制定强制性的生产目标(比如前苏联),否则整个社会的劳动生产率又会下降。第三个问题是灰色市场和黑市的存在。如果个人不能在现有的经济体系内大幅度提高生活质量,消费需求不能得到消费者和生产者协会的认可,就会把主要精力转向灰色和黑色市场经济。

参与型经济学家艾伯特认为,人们获得的经济回报只能基于他们有益的努力和牺牲,而不考虑道德或经济激励...金额应该反映支出的努力,而不是产品的价值。弗里德曼和许多微观经济学不同意这种说法,认为工资的价值应该反映劳动的附加值和工人的技能;否则,社会很难吸引人们从事需要高级技能的工作,如医生、律师、工程师、建筑师甚至演员。所以他们的结论是,参与式经济的报酬结构会导致社会上低技术含量的工作,加上很少劣质的医生和工程师。在信息激励方面,汉诺尔主张参与式经济不是中央计划经济:“两者的决策程序和奖励制度完全不同。最重要的是,它与激励机制兼容:参与者有动机如实报告,而不是谎报自己的能力或偏好。”汉诺尔还详细论述了参与式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在鼓励创新方面的比较:所谓的创新成果往往是累积的创新成果,不能合理地归于一个人。在资本主义经济中,专利法、知识产权、行业结构和市场进入壁垒系统性地确保了少数人获得不成比例的高报酬,同时确保了新技术和技术产业的缓慢扩散。个人去中心化技术和新技术慢慢出现。相反,汉纳尔指出,“参与式经济中的所有创新都会立即提供给所有企业,因此不会有静态效率损失。”

艾伯特和汉纳尔也对中央计划经济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详细的批判。但他们认为,虽然中央计划经济的做法确实很差,但并不能证明资本主义制度的优秀。汉娜将资本主义总结为:“资本主义加剧偏见,但尽管能量巨大,却是历史上最不平等的经济制度,不符合经济和政治民主。当当代自由市场经济盛行时,有必要对其组织进行清醒的评价,并对弗里德曼进行一对一的回应。”

参与式经济研究者认为,上述普遍批评的原因之一是,与中央计划经济的历史范例相反,参与式经济主张利用价格信息及其调整来反映成本和收益的有机构成。汉诺尔强烈反对弗里德曼从先验的角度否定替代方案的可能性;

弗里德曼的证明是假设协调经济活动的最佳方式。他说,“协调价值100万元的经济活动只有两种方式:采用强制方式的中央指挥和自愿合作的市场手段。.....参与式经济允许经济活动的所有参与者按照后果的比例分享决策权”。因为使用的手段是参与计划而不是市场,弗里德曼认为这必须属于“强制性中央命令”。如果在读完第八章和第九章后,你发现参与计划明显不是通过强制性的中央指挥,那么即使你不喜欢这个计划,你也不得不承认弗里德曼关于只有两种方式的说法是错误的。参与式经济研究者认为,市场经济是不公平和无效率的,因为一个典型的市场交易只考虑买卖双方的直接利益,而其他可能受到后果影响的人没有发言权。买卖烟酒等高成瘾性商品,对买卖双方都有好处(至少在短期内)。这种交易带来的社会问题、医疗等成本主要由交易外的其他人承担。同样,当汽车制造商大规模使用污染性工业流程生产、分销和销售使用化石燃料的车辆时,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经济上* * *资源)枯竭的成本也由交易之外的社会承担。成瘾物质和汽车的市场价格不包括这些经济学上称为外部效应的额外成本。如果额外成本相当可观,那么市场经济的参与者无论怎么计算都无法提高经济的效率,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市场价格无法准确反映机会成本。

与参与式经济相反,主流经济学认为,外部效应问题可以通过庇古税(对具有外部效应的产品和服务增税)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如果税收的税后成本恰好等于社会成本、生产成本和产品的外部效用之和,那么产品的生产就会趋于社会最佳水平。主流经济理论通常倾向于淡化负面外部影响。根据汉内尔的观察:“越来越多的非主流经济学家质疑这一假说,越来越多的怀疑者敢于提出显著的外部效用可能是普遍的。正如E. K. Hunt所说,外部效应是普遍的而不是个别的,所以市场经济(除了善意的看不见的手)也有一只恶意的“看不见的脚”,踢着我们去追随与社会最佳效率不一致的生产结果。

艾伯特和汉纳尔认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用庇古税(有时以绿色税的形式出现)或发放污染许可证来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要比用强制命令来控制好得多。然而,在美国大学教授生态经济学的汉内尔认为,在市场经济中,可以预见的是,企业会试图规避“污染者付费原则”,将自己的污染负担转嫁给消费者。在奖励方面,这有积极的一面,因为它会让消费者意识到“肮脏”消费的实际代价。然而,这种税收制度也有倒退的一面:税收研究表明,最终的污染成本很大一部分是由穷人承担的。换句话说,与累进税相反,许多污染税会造成严重的经济不平等。

因此,汉纳尔建议将污染税与削减社会保障税挂钩。最后,他认为市场经济学家提出的庇古税和其他相关补救措施仍未能解决外部效应问题。他认为这些做法无法实现准确的社会成本评估:

市场经济对污染的修正只会导致最有效的污染量和污染者付费原则的满足——如果税率与污染受害者的受害程度一致的话。但是,市场对污染者和污染受害者缺乏激励,因此没有可靠的方法来计算污染者的适当税率。污染者和污染受害者之间的产权模糊问题,众多受害者之间的搭便车问题,众多不同程度的轻度受害者之间维持有效联盟的交易成本,这一切共同导致市场体系无法从受害者那里获得准确的信息,即使获得,也无法采取有效措施。

其他人认为,有时市场提供了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来估计污染税,如果没有基于市场的解决方案,人们很难获得足够的信息来估计外部影响。由市场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方法是拍卖美国环境保护署在20世纪90年代采用的“污染许可证”(见蒂姆·哈福德的书《卧底经济学家》)。环保局的问题是,除了发电厂,没人知道减少硫排放的成本有多高;而且电厂也不会说实话,因为缺乏经济激励。环保局不知道要收多少污染税,于是决定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把外部效应变成“二氧化硫排放权”,电厂必须购买与其排放相对应的排放权。结果,环保署发现拍卖价格低得惊人——这表明减少硫排放的成本远低于之前的估计。在这个过程中,环保局并不是要估算二氧化硫污染环境的经济价格,而是要设定一个二氧化硫的允许总量,然后让市场决定其实现价格。参与式经济的倡导者说,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是私有制,它赋予每个人随意处置财产的权利。但是,一些处置决策可能会对其他人产生意想不到的影响。

这个概念延伸到公司财产。公司不是自然人,没有生死,所以有能力无限继承权力和影响力。19年底,20世纪初,一系列法律革命创造了与公民享有同等权利的公司法人概念。

同时,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一套所有者(自然人或法人),有权对公司为所欲为,外人没有法律依据干涉。市场经济学家也承认,并不是所有的消费者都能通过买卖他们的产品、服务甚至股票来影响一家公司的运营。参与式经济的倡导者进一步指出,即使这种影响力也是有限的,消费者的集体组织在市场环境中也很难实现。国家干预公共利益的可能性就更小了——他们举出经济界的例子来证明,现实往往是反过来的:大公司依靠其巨大的经济实力,通过游说立法和政策来干涉国家政府的决策来实现自己的利益,并经常使用贿赂和花费巨额资金来支持其政客。例如,通用汽车有一个口号,声称“对通用汽车有利的就是对美国有利的”。更有甚者,发生了财团支持的政变,尽管弗里德曼声称,只有在国家严重干预经济的情况下,大规模的企业影响才会发生。

参与式经济的倡导者认为,这种公司对权力的追求和以权谋私对社会成员是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