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需要有实施例吗?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楼主问的发明内容和实例都属于说明书的内容。说明书通常需要提供大量的信息,包括现有技术的状况、发明创造的原理以及实现发明创造的各种可行途径。并且这些信息是为了帮助人们理解和实施发明而写的,而不是为了确定专利保护的范围。专利保护的范围由权利要求限定。详情如下:
1.发明内容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解决该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以及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相对于现有技术的有益效果。
2.实施例是申请人认为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方式的说明。
3.权利要求描述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保护对象的不同,分为产品权利要求和方法权利要求两种。产品权利要求保护的客体包括物质、物品、设备、机器、由若干装置组成的系统等。方法权利要求保护的客体包括制造方法、使用方法、已知产品的新用途、为特定目的使用产品的方法等。权利要求的主题标题应当清楚地表明权利要求保护的是产品还是方法,不允许使用“一种节能技术”、“一种通信方案”等模糊表述。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只能有产品权利要求,不能有方法权利要求。
这一切都是因为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对不同类型的专利权所提供的法律保护是不同的。为不同类型的专利权提供的法律保护是不同的。对于产品专利权,法律规定的保护是禁止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其专利产品;对于产品制造方法专利权,法律规定的保护是禁止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根据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对于其他方法的专利权,法律规定的保护只是禁止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使用其专利方法。如果索赔类型不明确,就无法确定应提供何种法律保护。
根据撰写方法的不同,权利要求可以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