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中国和新中国有什么不同?

第一,人民的真正解放

“中国人民真正解放了”是当今中国最流行的口号之一。从表面上看,所有的口号或多或少都是宣传。但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个口号是不可否认的、前所未有的、全新的基本事实。从最早有文献记载的商朝开始,国王是世袭的,“国”是“皇族”的扩张,“国”的土地是国王的“业”。商部落国家的大多数成员,即甲骨文中的“仲”和《尚书》中的“盘庚”,都直接或间接地隶属于商王,从事生产,承担劳役和兵役。周朝疆域扩大,不得不实行封建制。土地和人民属于周天子和其他国家。因为各国国王都是被周天子封侯的,理论上“天之下,是王之地,地之滨,是王之臣?”经过春秋战国几百年的大变革,秦汉大一统帝国形成,帝制延续到辛亥革命,延续了2100多年。在这漫长的帝国时期,土地所有制和税收制度,人民的政治、法律、经济和社会地位,以及各个朝代之间在性质和程度上的差异,本文无需细说。但值得注意的是,西汉建立皇帝制度时,百姓称皇帝为“国”。和县官一起成为天子的刘邦,和和贫农一起成为天子的朱元璋,不仅供奉了菜肴,还陈列了一批贡书。历代少数君主为了延长皇朝寿命,维护社会稳定,有时不得不采取一些所谓“惠民”的治标措施。但毫无疑问,两千年来人民始终是田赋、劳役、兵役的对象,是被统治者、被剥削者、被鞭策者,绝不是国家的主人。文彦博对宋神宗说:“殿下是用文人统治世界,而不是用百姓。”两千年的基本史实,一句话就揭示出来了。

即使是历代“起义”的领导者,从秦汉时期的陈涉、光武,到清末太平天国的洪秀全,基本的政治和社会观念都已经过时。其中比较激进的,虽然起义初期有一些原始的要求平等生产的呼声,但在他们要么失败,要么即将成功的时候,已经定性了。起义成功并建立新王朝后,人民仍然是被统治阶级剥削的对象。虽然太平天国的下级成员富有“革命”思想,但洪秀全等各大君王生活腐化,“天地制”普遍不实行。辛亥革命和中华民国成立后,直到1949年,由于不断的内忧外患,军阀政权下的贫困和滥征,以及国民政府执政22年间前所未有的自私自利,人民的境遇甚至比以前的一些世代还要悲惨。国民党上台后,出卖中山先生的民生,利用江浙财阀和各省土豪劣绅统治天下,建立了各种现代经济金融机构,吸人民之肥膏。正因为这些机构是现代的,所以吸人油脂的效率远远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朝代。这些基本的历史事实,已经得到了国内外无政党背景人士的一致认可,无需赘述。

我的亲身经历最能反映解放前人民的真实状况。1942年初,我去参加父亲的葬礼,从昆明赶回浙江金华的祖籍,然后试图帮助天津的母亲和姐姐,在沦陷区被困了一年。次年3月中旬,才从上海经徐州到商丘,再从安徽亳县到“无人区”,重新进入自由区。河南省洛河镇下着雨,暂时无法继续进入。有一天午饭后,我看到警察在街上打人,打得很惨。我拦住他,跟警察说,如果这个人违法了,可以带他去法院或者县政府审判,不应该打。警察毫不犹豫地冲我吼道:“这些人不打我,还打谁?”我回答说我也是老百姓。他从上到下打量着我,看到我穿着一件苏格兰哈里斯粗花呢外套和已经露出来的卡其布裤子。他瞪了一眼,回答道:“你穿的是西装还是老百姓?”?“那时候,虽然不是第一次体会到普通人的悲惨,但却是第一次充分认识到,我的新‘士大夫’仍然属于统治阶级的最外围。

2000年,每个朝代都“以士大夫治天下”,但在国民党政权末期,新“士大夫”大多被通货膨胀的账搞得一贫如洗,岌岌可危。说到底,一个绝对自私自利、拼命剥削人民的政权,自己垮台了,被人民抛弃了,无形中加速了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我,一个意识到过去的人,当时已经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专攻英国史和西欧史,在金元券、长春和淮海战役期间开始逐渐发现“大我”。

中国的人民解放斗争始于20世纪20年代后半期。这场斗争与以往起义的基本区别在于领导和目标。历次起义领袖的思想和目标都很陈旧,都希望建立一个新的王朝。这场解放斗争的最高领导者不是贫穷的中农和工人,而是一个有远大抱负、有远见卓识、有坚强毅力、大公无私、有理想、接受现代资本主义的高级知识分子。他们充分认识到,广大被压迫人民是最大的革命潜力,而要充分发挥这种巨大的革命潜力,就要靠组织、思想教育和积极行动。他们的目标是彻底改造旧社会,建立一个以最大数量的穷人为主体的新社会。虽然这场革命最初以苏联为榜样,但其主要策略和步骤与前者大相径庭。在沙俄帝国末期,* * *生产党起初并不具备革命力量和革命基础。最高领袖列宁直到1917年才被德国用专车秘密送回俄罗斯。十月革命成功的一步是* * *党员,因俄欧战争的失败而疲惫不堪,渗透到圣彼得堡和莫斯科,吸收了一批不满现状的驻京沙皇军事单位,迫使沙皇中央政府和临时政府垮台,然后逐步将革命扩大到全国。中国* * *无产阶级革命的“主流”从1927年开始就明白了大都市的弊端,即注重组织农民军队,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虽然中国* * *生产革命的理论动力是从外部输入的,但革命的最高领导人,从1927年到现在的46年间,不断地用理论和实践相互印证,不断地根据国内外的当地情况作出决策,逐渐把一个输入的主义变成了适合国情的革命建国纲领。在这个新的革命纲领下,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之后,中国人民第一次成为国家的真正主人。

今天的中国人民除了少数反革命分子外,都享有宪法规定的同等权利,不存在性别和民族歧视。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范畴与西方民主国家几乎相同。政治方面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和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有控告违法失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此外,公民权利还包括工作权、受教育权、医疗权和福利权。

但在实践中,享有上述极其广泛的公民权利有一个前提——“个人”的言行和意识不得违背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人民”是绝大多数的贫农和工人。这就是说,政府剥夺了少数反革命的、反对无产阶级专政的人的政治权利。进一步分析,正是由于“个人”必须服从“人民”这一前提的存在,宪法规定的公民个人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才具有局限性;为了调节各地区的人口和物资,为了经济建设,个人生活、择业、迁徙的自由往往不可避免地受到限制。

因此,西方自由主义者和在海外推崇自由主义的中国人,都忍不住批判新中国不是真正的民主,并强调近代西方与今天中国的基本区别——个人在集体社会中的地位和价值。先讨论自由,再检讨新中国是否民主。

在现代西方政治和宪政理论中,最基本的单位是个人,国家和社会集体不能侵犯个人的公民权利、尊严、政治信仰和言论,以及法律范围内的任何行为。在新中国的政治和宪法理论中,虽然个人也是国家和社会的最基本单位,但它不能脱离社会阶级而存在。属于少数阶级的个人必须服从大多数贫农、下中农和工人阶级的意志。特别是文革以来,个人与人民结合的趋势日益明显。

从纯理论的角度来看,今天的中国和西方确实存在根本性的差异,但从实践的角度来看,两者之间的差异性质和程度远没有一般想象的那么大。在比较中西方政治观念和制度的优劣之前,我们必须了解西方极端个人自由观念的历史背景和局限性。西方极端个人自由的观念萌芽于美国和法国革命之前,并在这两次革命之后发挥了巨大作用。18世纪的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深受功利主义的影响。18世纪的功利主义信奉“自然秩序”,认为每个人都是自私的,但社会的整体利益和秩序自然会得到协调。因此,功利主义主张国家和政府不应该干涉个人自由和一切经济力量的自然发展,而应该采取自由放任主义和政策。

毋庸讳言,这是一种过于幼稚和乐观的观点,经不起历史的检验。即使是西方资本主义古典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也曾在1776年出版的《财富》原著中部分指出,个人之间、社团之间往往存在利益的矛盾和冲突。英国工党的“精神祖父”杰里米·边沁(1748-1832)是功利主义大师,他进一步强调各个阶级的利益经常发生冲突,而调节这些冲突的机构应该是议会,议会立法应该以他提出的基本原则——“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基础他主张,经过19世纪后期费边社会主义者的发扬光大,劳工运动和组织日益发展,工党正式成立,竞选并多次执政,成为英国“社会福利”国家的理论基石。西欧、北欧和英联邦的一些国家也走了这条历史路线,于是逐渐以“社会福利立法”来弥补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不公和不平等。

其实这些西方民主国家和新中国的社会立法基本上有很多共同点,都是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原则。也就是说,在理论渊源上,早期马克思也深受边沁的影响。只是这样,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中国,随着经济生产和社会组织的日益复杂,社会的“权力边界”(即严复译的“群体”)日益扩大,个人的“权力边界”(严复译的“自我”)日益缩小。即使在民主的西方,个人净剩余“权力边界”已经与生活实践中宪法和政治理论中的个人“权力边界”大相径庭。

时至今日,西方与中国在个人“权力”方面仍有一些差距。这种差距的存在是因为历史传统和历史发展程序的差异。英国和一些西北欧国家有代议制的传统,社会福利立法是代表大多数选民的政党在议会中长期斗争的结果。它的历史发展过程是渐进的,而不是革命性的。因此,这些国家在理论上普遍允许个人信仰和言论自由以及激烈政党的存在(但绝不是在实际政治行动中)。在解放前的沙俄帝国和中国,人民受到统治阶级的压迫和剥削,人民的生命财产得不到法律的充分保护,也没有代议制的传统。没有办法通过立法逐步提高人民的福利,解放人民的唯一途径就是革命。革命的最初目的是建立无产阶级专政。革命成功后,当然不能允许残余的反革命势力复辟。因此,在新中国,“个人”的“权力边界”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客观评价新中国人民的实际状况,检讨新中国是否民主,我们绝不能忽视与自由同等重要,甚至比自由更重要的因素——平等。根据我对西方历史的粗浅了解,我把民主分为“初级”和“高级”两个阶段。在“初级”民主中,一般来说,只有个人的自由受到宪法的保障,它比“高级”民主更高级。才可以考虑如何逐步减少社会各阶层贫富悬殊造成的各种不平等。显然,即使在英美等所谓“先进”的民主国家,虽然也进行了一些社会福利立法,但严重的社会不平等依然存在。最近,美国出版了两本新书,在平等的理论上颇有启发。一个是不平等:我在芝加哥大学的同事、人类学教授劳埃德·费勒承认社会配给制。他根据多年对非洲一些原始和现代社会的调查研究,并与今天的美国社会相比较,得出了一个全面的结论——西方社会学所谓的“社会分层”不过是一套掩盖社会阶级之间真相的术语。这是一针见血地打破了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学的虚伪,对我们探索社会正义和民主的真谛非常有用。另一本是哈佛大学政治学教授约翰·罗尔斯的新书《正义论》,论述社会正义理论。虽然他受限于美国传统中对个人自由的极度强调,也坦率承认社会阶层之间的不平等无法完全消除,但他主张国家法律和措施应以促进社会最贫困阶层的福利为原则。他的主张仍然没有超出边沁的理论范围。不同的是,边沁出生的时候,任何国家的大多数人都是贫苦的农民和工人。在20世纪70年代资本主义最发达的美国,大多数人已经属于“中产阶级”,而最贫穷的人却成了少数。他对边沁基本原则的修正值得我们采纳,作为进一步探讨社会正义与民主之间真正关系的同分母。

毋庸讳言,所有不带政治偏见访问过新中国的中外人士都不得不承认,自文革以来,中国所有的法律和措施都是以穷人、中农和工人的福利为出发点,都与罗尔斯的立法标准不谋而合。与其他国家和社会相比,新中国人民的生活方式更接近真正的平等。诚然,国内的薪酬还是有几个级别的,现代复杂的社会不可能没有精细的社会分工。但是,虽然薪级表依然存在,但各个层次的工资与收入的绝对数量差异,实际上远小于资本主义社会、苏联等东欧社会主义社会。而且新中国的工资差别以后会逐渐缩小。更重要的是,领导干部(旧称“统治者”)与工作成员(被统治者)的关系非常密切。他们平时互相鼓励,必要时互相批评。而且干部一般都是以身作则参加劳动生产,生活方式和劳动人民一样。不用说,在美国、西欧和战后的日本等资本主义社会,富人和穷人的生活方式有很大的差异。即使在苏联,劳动人民和制定和执行生产计划的各级“官僚”干部之间,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和生活方式的差异。20世纪60年代中期,美国的一些科学家会讲真笑话:在各种国际科学会议上聊天时,苏联科学家经常提到他们的工资是城市工人的20多倍,甚至自豪地透露他们在黑海克里米亚半岛有别墅。不可否认,在新中国社会,平等的因素高于世界上任何其他社会。

在探寻民主的真谛时,我个人觉得必须应用第三个以前从未提及的尺度——权衡和比较中国和西方人民在日常生活中的“当家作主”程度。无论在任何国家,人民与政府最高决策的关系都是非常间接的,所以人民是否当家作主必须从最基层的单位去探究。在西方、日本等资本主义社会,虽然各种小规模的独立经营者依然存在,但大多数人都是大大小小的企业和各种机关的员工。员工当然不是主人。从理论上讲,只有在一切生产工具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才能当家作主。而在苏联东欧,生产计划是自上而下制定和执行的,一般群众在基层是被动的。只有在新中国,人民群众在基层才充分体现了主人翁地位。就占全国人口80%的农民而言,最基本的单位是生产队。在生产团队中,每个成员参与起草团队的预算和生产计划,计算工作点,分配收入,确定公积金的合理分配和复交。负责人和成员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直接和亲切的。通过负责人,生产队可以参与生产大队和较大公社的生产分配讨论。19世纪上半叶,西欧的一些空想社会主义者在很小的范围内做了类似的实验,但都失败了,因为整个社会保持不变。新中国六亿农民当家作主,这的确是人类历史上崭新的一页。

本节结束:我们必须强调,人类历史上还没有出现过100%纯净美好的化学式的民主制度,也可能永远不会出现。用个人自由和社会平等两个尺度衡量了中西方的理论和实践后,我们不得不承认,西方先进国家比新中国更尊重个人自由,但达不到新中国社会平等的水平。中西方社会制度的差异是由于历史传统和历史发展程序的差异。不顾历史背景,片面地赞美这个,打压那个,高调唱衰人类尚未出现的“理想国”,难免有失公允。如果以基层人民当家作主的程度作为第三个衡量标准,天平显然会倒向新中国一边。“人民当家作主”乍一看似乎是宣传,但贫穷是事实。只有抓住这个基本事实,我们才能理解新中国的其他主要特征和成就。

第二,组织能力和思想教育

历代王朝兴衰的关键在于广义的国家组织。在传统中国的悠久历史中,战国、秦、西汉是国家组织能力最强的。西汉以后,自上而下的国家组织经常出现许多障碍,削弱了国家组织的能力。在内忧外患空前的20世纪上半叶,正如中山先生所说,诺大的中华民族就像一盘“支离破碎的沙”。但是,新中国可以在短时间内,把一个支离破碎的民族改造成一个组织能力前所未有的国家。为了加深我们对新中国组织能力革命的认识,我们将简单地比较一下过去和现在。战国时期,中华民族开始表现出高度的组织能力,主要有两个主要原因。1.战国时期,七大国之间的生存竞争非常激烈,迫使各国都要争取富强。强兵的致富之道不是儒家讲“仁义”掌握的,而是法家几派的专长。法家的最终目的是要建立君主专制,这在当时是绝对的国家权力。法家并不否认社会尊严的存在,而是主张君主之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消灭春秋时期的贵族特权阶级,建立以个人才能为主的官僚体系,实行郡县制,逐步走向中央集权国家。第二,法家为了生存和争夺富强,深知农民的重要性,于是解放农民为自耕农,增加农业生产,扩充军队,逐渐成为以农业和战争为基础的军国主义国家。法家为君主专制服务,而不是为农民服务。只有加强君主制,他们才能解放农民。新解放的自耕农虽然是负责强迫劳动的被剥削者,但他们的地位权利远远优于农奴,他们仍然有机会从自己的努力和功绩上升到统治阶级。因此,广大农民发挥了一些积极作用。

秦兴商鞅变法在一百五十年间比其他六国改革得更彻底,最终征服了六国,奠定了统一帝国的基础。刘邦攻陷咸阳后,萧何“接秦丞相,集圣旨之书”,可见西汉承袭秦制。汉武初年,虽崇儒,罢黜百家,但一代政治天才韩(公元前73-49)揭示了西汉政治制度的本质:

”(当元帝还是王子的时候)...心地善良,擅长儒家思想。看到宣帝皇帝在惩罚的名义下使用的许多语法的历史,...品了品燕子,心平气和地说:‘陛下佛法太深,不如用儒生。’宣帝说:“汉家有自己的制度,这是霸权和王道的混合物。为何要独以德教?”况且庸俗的儒家已经过时,让人被史实弄得眼花缭乱。如何任命他们?!但他叹了口气说:“王子也是我家捣乱的人。"

宣帝皇帝的话非常深刻和坦率。第一,他强调西汉的政治制度仍然是以战国秦以来的法家制度为基础的。在法家以名求证的原则下,所有庞大而复杂的国家机构——从宰相、钦差、中央官员、郡县令,乃至县以下的乡、亭、李、吴、聚落——仍然可以得到合理的提升。在西汉,这也是行政效率很高的一个原因。第二,汉武帝宣帝确实是一个敏锐而有效的预言家。西汉衰亡的开始,是由于袁(公元前48-33年)、成(公元前32-7年)等皇帝盲目崇拜儒学的恶果。

元、成、东汉开国以后,儒家思想成为长期正统的政治艺术,儒家思想对“礼”的强调,实在是维护不平等的阶级社会的理论工具,与法家之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正好相反。东汉的开国君主刘秀自己就是南阳的大地主。当他建立帝国王朝时,他依赖于许多其他地区大亨的支持。儒家思想正好适合东汉的需要,成为维护贵族家庭私利的理想理论工具。孝在东汉是最重要的。两百年间虽然有很多孝顺的孝子,但孝顺也成了贵族家庭和文人自私行为的幌子。对于土豪下乡捞金,抵制国家税收,不能用“忠义”来形容,但在当时文人操纵的“清谈”下,往往被认为是广义上的“孝”。再加上汉武帝临时监管的十三刺史记录,在东汉逐渐成为超级“省”。州牧羊人往往来自贵族家庭。因此,自东汉末年以来,国家的组织能力由于地方政权和社会英雄的双重抵抗,最终演变成三国割据的局面。在以后的朝代里,这两种反抗都不同程度地继续存在,或者说反抗的形式发生了变化,但毋庸置疑的是,国家组织能力被各种反抗削弱了。

归根结底,影响一个国家组织能力的最基本因素是人民是否有积极性。在公元二年疆域辽阔、人口六千万的中国,没有人民的积极行动,从皇帝到老百姓的复杂国家机构的组织能力是不可能充分发挥的。在法家为政术的六国秦朝,各国君主为了在竞争中生存,不得不解放农奴,保护自耕农的利益,所以农民或多或少是有积极性的。秦始皇统一完成,民族间生存竞争的压迫不复存在。他喜出望外,不再同情人民的力量,导致了他的灭亡。西汉虽然继承了秦制,不时打压权贵,但永远无法阻止土地的兼并和贫农的流离。从东汉到解放,虽然有一段政治社会稳定的时期,但人民始终处于被动地位。人民的消极抵抗是偷税漏税,积极抵抗是参加农民起义。由于各种政治社会阻力和长期民众的被动或主动反抗,华北被困芜湖、辽金两千年,全中国两次征服元清,上演了几次地方割据。即使在大一统的局面下,民众的被动也严重影响了国家的组织能力。

20世纪上半叶,中国继承了清初以来人口爆炸带来的各种前所未有的社会经济困难,清末以来的总督专制兵引入的各种政治军事弊端,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民族生存危机——西方和日本帝国主义对鲸鱼的剥削。虽然当时有很多救国的想法,但回想起来,只有中国* * *产党深刻认识到来自上层的改革的无效性和帝国主义控制下的几个大都市的弊端。救国图存的真正途径是解放落后农村地区的人民,建立革命根据地,充分发挥基层人民积极的组织力量。正是因为* *生产革命的领导者坚信救国必先救民,领导者从一开始就与人民同甘共苦,所以解放后,尤其是文革后,政府的一切措施都是以最贫困人民的意愿和福利为出发点,政府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前所未有的平等社会。在这个新社会的基层,人民确实是主人,发挥了积极作用。新中国无疑是世界上组织最严密的国家之一。从中央,经过省、市、自治区、县,到城市的街道、街道,乡村的生产队,全部纳入组织网络。就纯理论而言,有两点值得分析。一、只有组织,不一定能充分发挥组织的力量,古今中外例子不胜枚举。二是新中国严密的组织网络中是否存在削弱组织的阻力。事实上,自文革以来,上述两个问题在实践中已不复存在。基本原因是今天的中国不是单纯依靠正式组织,而是特别重视政治,不断在社会各阶级中进行思想教育和路线问题的讨论。思想路线教育的结果,不仅使组织中可能出现的阻力变得不可能,而且激发了组织成员的工作热情。这是文革后中国最重要的特征之一。

诚然,古今中外的权威都明白广义思想教育的重要性。传统中国和传统欧洲都实行愚民政策,都曾多次受到不同程度的思想控制。即使是最尊重个人自由的现代西方,每个人从小到老都在不断被政府、教会、学校、社区、家庭等等洗脑。进一步分析表明,国家和社会单位用来给普通人洗脑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几乎都来自于广大的统治阶级。洗脑绝不是新中国的专利。但新中国敢于老老实实地称思想教育为洗脑,思想教育的方法准备得极其充分,效果独特。传统中国和西方,古今中外的思想教育,就像孔子说的:“民可使之,而不可使之知。”只有新中国的思想教育是:“人不可放之,而必先知之。”换句话说,新中国思想教育的目的,就是要让每一个成员通过反复的讨论和分析,发现自己的“自我”,洗去自己过去可能存在的自私思想,进而彻底检讨相关措施的理论和实践是否真正符合国家和最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因此,这种前所未有的思想教育可以提高人们的政治觉悟,发挥人们积极的组织能力。

历史学家在这里应该顺便指出,新中国与上一代还有一个重要的区别。历代政治制度的弊端之一就是皇帝住在深宫,官员之间层层保护。通常,上级的命令不能被认真执行,人民的疾苦没有被听到。新中国有一个严密的全国性通讯组织。报纸、期刊和电台经常向人民解释最高领导人的政策和意图,报道当地的建设、政治局势和人民的隐私。成千上万的海报是人们主动表达意见的特殊媒介。这些方面都促进了命令和民情的运用,坚定了八亿人民同心协力建设国家的意志和信念。

从古到今,新中国之所以最重视思想教育,似乎与中国源远流长的理性和人文主义传统有关。早在史前和商代,宗教的重心就不是正统的神,而是广义的“人”。解放后各地发现的史前陶、石和声,和声一词的由来,商代的祖先崇拜,都是佐证。最迟在商周时期,理性和人本思想已经萌芽。周初的政治家虽然表面上讲的是“天命”,但实际上他们不仅怀疑“天”的权威,而且强调国家的兴衰基本上取决于人民的意志和努力。周初的文献和铭文很多,不想赘述。就连祖先崇拜,经过孔子和荀子的合理化,也普遍成为一种满足人类心理和社会需求的仪式,脱离了正统宗教的性质。这种理性和人文的传统,通过南北朝和隋唐时期与佛教的斗争,不仅取得了最后的胜利,也间接使得近代中国的各种改革和革命运动都不需要与“神”斗争。(在人类历史上,宗教一直反对任何以“上帝”为权威的开明改革和社会革命。甚至苏联和东欧的社会主义革命也不可避免地遇到了顽固的宗教抵抗。儒家的政治和社会哲学虽然为历代帝王所用,但对人文主义的发展和传播以及对社会环境和教育力量的极度重视,仍然有着普遍的影响。新中国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不仅将传统的制造士大夫的教育转变为为人民服务的教育,而且将思想教育方法从几十年宝贵的实践经验转变为尽善尽美。因此,人民和国家的组织能力得到了充分的激发。新中国思想教育的核心——以人的意志和努力改造人类社会——不能说没有深远的历史渊源,也不能不被认为是“古为今用”的最辉煌成果之一。

第三,民族“武德”的再现

人类历史的大部分是为生存而斗争的历史。一个缺乏尚武精神的民族,不可能长期独立生存而不被其他民族征服和控制。军事在国家历史中起着关键作用。春秋时期,军队一般由各国贵族统一安排,战争规模也比较大。军队的下层还包括当时所谓的“中国人”,也就是老百姓顶端的自由民。春秋时期的军队主要由贵族组成,所以当时的氛围是以当兵为荣,士兵普遍遵循武士的行为准则。据我所知,春秋时期对“武”或“武德”解释最详细的是楚庄王。公元前597年被恐惧打败,恢复晋国霸权时,他提出“武”的字义是“止战”,并解释了“武”的广泛作用:“武、禁暴、保国、立功、慰民、和民、富。”历史事实证明,楚庄王讴歌了一种高度理想化的“武德”,这种“武德”在传统中国从未得到充分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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