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权的申请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包括两个方面: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形式条件是指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格式,应当以书面形式记载在专利申请文件上,并按照法定程序履行所有必要的程序。实质性条件是指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1)新颖性:具有新颖性的发明创造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①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没有发表过类似的发明创造。这里的出版物不仅包括书籍、报纸和杂志,还包括录音带、录像带、录像带和唱片。②尚未在中国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所谓公共使用,是指以商品的形式出售,或者通过电视、广播等传播、应用乃至公共知识。(3)在申请的申请日之前,没有类似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被他人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且在后来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有记载。(二)创造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同现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3)实用性实用性是指发明能够在工业、农业等行业的生产中批量制造,或者能够在工业或者生活中得到应用,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增加经济效益。根据专利法的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同于或者近似于申请日以前已经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或者在中国公开使用的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