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无形资产的增值税税率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该无形资产为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的,免征增值税;
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的,按照11%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其他无形资产按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如果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确定增值税,税率为3%。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该无形资产为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的,免征增值税;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的,按9%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其他无形资产按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如果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确定增值税,税率为3%。
1,税率13%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2、4、5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3%。
2.税率为9%的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业、房地产租赁服务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粮食、食用植物油、食用盐等农产品税率为9%;居民自来水、供暖、空调、热水、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煤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销售税率为6%的劳务和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4.税率为0。纳税人出口零税率货物;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税率0。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和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纳税人从事不同税率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不单独核算销售额的,适用较高的税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缴行为,维护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和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的开征、停征、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以及其他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决定。
第四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纳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