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可以主动修改专利申请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附件?

发明专利申请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自愿提出对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附图的修改:申请人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二)在提交申请的同时请求实质审查的,在收到中国专利局发出的进入实质审查程序通知书后3个月内;(3)PCT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后一个月内;b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人可以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出修改意见。所有修改不得超出原申请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附图所记载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