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盛世的政治
西元前141年,16岁的汉景帝子刘彻即位,是为汉武帝。汉武帝在位54年,将中国历史带领到新的阶段。按照班固在《汉书?武帝纪》赞语中的说法,汉武帝“畴咨海内,举其俊茂,与之立功”。他的功业,其实是当时“海内”“俊茂”们***同创造的成果。
《汉书?公孙弘卜式儿宽传》最后的赞语中写道,武帝时代是两汉时期中在识人用人方面最值得肯定的历史时期:“汉之得人,于兹为盛。”当时的“儒雅”之士如公孙弘、董仲舒、儿宽,“笃行”之士如石建、石庆,“质直”之士如汲黯、卜式,“推贤”之士如韩安国、郑当时,“定令”时士如赵禹、张汤,“文章”之士如司马迁、司马相如,“滑稽”之士如东方朔、枚皋,“应对”之士如严助、朱买臣,“历数”之士如唐都、洛下闳,“协律”之士如李延年,“运筹”之士如桑弘羊,“奉使”之士如张骞、蘇武,“将率”之士如卫青、霍去病,“受遗”之士如霍光、金日磾等,都在历史上留有盛名。而其他族繁不及备载的,如“飞将军”李广等其他人才,更加体现出汉武帝时代是个人才辈出的时代。班固总结说:“是以兴造功业,制度遗文,后世莫及。”他认为汉武帝时代的“功业”“制度”之所以具有突出的历史地位,正是由于汉武帝身边聚集了各种不同类型的人才。
汉武帝即位之初,一方面政治形势比较稳定,国家经济状况也相当好,另一方面诸侯王国的分裂因素依然存在,潜在威胁还不小。所以,他在继续推行景帝各项政策的同时,采取了一系列强化中央集权的措施。在政治方面,采纳主父偃的建议,颁布“推恩令”,削弱汉初分封的诸侯国势力,加强中央集权、加强监察制度等。汉武帝还变古创制,包括收相权、设刺史、立平准均输等重大改革与创制,建立了一套系统完整的政治制度。这种法制传统,成为此后二千年间中华帝国制度的基本范式。 大司马大将军:卫青、霍光
大司马骠骑将军:霍去病
丞相:卫绾、窦婴、许昌、田蚡、薛泽、公孙弘、李蔡、庄青翟、赵周、石庆、公孙贺、刘屈氂、田千秋
太尉:田蚡
御史大夫:庄青翟、韩安国、公孙弘、张汤、石庆、卜式、儿宽、杜周、桑弘羊
列将军: 霍去病、金日磾(di)、上官桀
奉常太常:王臧、孔臧、韩延年
郎中令: 王臧、李广、李敢卫尉: 李广、韩安国、张骞、路博得
太仆: 灌夫、公孙贺、公孙敬声
廷尉: 张汤、赵禹、杜周、郭居
太行令大鸿胪: 王恢、李息、张骞、田千秋
宗正大农令:韩安国、郑当时、刘受、颜异、桑弘羊
中尉少府执金吾:韩安国、赵禹、李息、王温舒尹齐、颜异、桑弘羊都尉: 汲黯、朱买臣、江充
内史:石庆、郑当时、公孙弘、汲黯、儿宽、减宣
其他:东方朔、主父偃、司马迁、苏武、董仲舒、司马相如 汉武帝即位后,经过文景两朝的“众建诸侯”与平定七国之乱后,同姓诸侯王的势力大为降低。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汉武帝为了巩固大一统的国家,于是持续推动专制的中央集权,又进行了各方面的努力。
元朔二年(前127年),汉武帝采用主父偃的建议推行推恩令。允许诸侯王推“私恩”把王国土地户口的一部分分给子弟为列侯,由皇帝确定这些侯国的名号。于是使诸侯王多以分户邑封子孙,致使王国里不断分出若干由郡统辖的小侯,一时诸王的子孙都得以成为列侯。另一方面,对于一直渴望削弱地方诸侯势力的王朝中枢来说,收到“不行黜陟而藩国自析”的效用,中央政府不必刻意打击,各个诸侯国已经在实际上自行解体。
随后,发生淮南王刘安和衡山王刘赐谋反的事件。汉武帝利用此案,在元狩元年(前122年)下令尽捕他们的宾客党羽,牵连致死的多达数万人。汉武帝又颁布“左官律”和“附益之法,规定王国职官为“左官”,宣示其等级低下,表明歧视之意,以此控制人才流向,压抑诸侯王属下官吏的地位,严惩服务于诸侯王的犯罪官吏。并且严格限制士人和诸侯交游,又严禁朝臣外附诸侯王,限制诸侯王结党营私。此后,诸侯只能衣食租税,不得参与政事。此后,诸侯王宗族中支脉疏远的人,逐渐与一般人民没有任何区别。
元鼎五年(前112年),汉武帝又藉口列侯所献宗庙祭祀用的酎金分量和成色不足,夺爵一百零六人。其他列侯因为其他原因而陆续失去爵位的,也不在少数。 自汉初以来,继承秦制,丞相有相当大的权力。汉高祖刘邦和汉惠帝刘盈分别以第一代功臣中功次居于前列的萧何、曹参为丞相,丞相威望曾经盛极一时。《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丞相的职能,是“掌丞天子助理万机”当时的丞相,实际上是朝廷掌握行政实权的总理大臣。汉景帝时,窦太后期望封皇后的哥哥王信为侯,汉景帝表示:“请得与丞相计之。”于是与丞相周亚夫商议,周亚夫以高祖刘邦“非有功,不得侯”的预先约定予以坚定的拒绝。汉景帝默然而有沮丧色。可见当时相权之重。
汉武帝初年,田蚡任丞相职,曾荐举升迁的官员,其中有从平民直接任职级二千石的高级官僚,让皇帝的用人权利受到侵犯。于是汉武帝表达内心的不悦,说道:“你荐举的官吏说完了吗?朕也有要荐举的官吏。”田蚡也曾经请求占用官营手工业管理部门少府考工室的地方用以扩建宅第,汉武帝愤怒地说:“你为什麼不索性占用武库之地呢!”
汉武帝亲政后,有意提升君主的权利,于是改变丞相位高权重的传统。他经常更换丞相,在汉武帝在位五十四年间,先后用相十三人,平均任职时间只有四年多,其中三人在任上去世,有三人被免职,二人有罪自杀,三人下狱处死,这是在中国历史上,首次见到多位政府高层官员受到严厉处置。汉武帝还曾经有设置左右二丞相的意图。征和二年,他任命刘屈氂左丞相,颁布诏书,宣布分丞相官署为两府,以期待天下远方合适的人选。后来分设左右丞相的设想,并未付诸实施。
汉武帝还特意从身分低微的士人中破格选用人才,担任参与国家政治中枢主要决策的侍中、常侍、给事中等职,让他们能够出入宫禁,随侍左右,顾问应对,参议要政。这些成为近臣的官员,身分相当于帝的宾客和幕僚。皇帝亲自任和直接指挥的高级将顉,也往往参议机要。大司马大将军卫青、大司马骠将军霍去病,权势都超过丞相,又兼以“侍中”之职,具有了参与宫廷重要决策的特殊地位。于是,和属于丞相、御史大夫和九卿所构成的官僚机构“外朝”相对应的“中朝”得以形成。
“中朝”又称“内朝”,由皇帝左右的亲信的近臣所构成。重要政事,“中朝”在宫廷之内就先自作出了决策,再交由“外朝”的丞相来执行。
尚书,本来是皇帝身边掌管文书的官员。“中朝”形成之后,尚书的地位日益重要。尚书和一般仅仅参与宫廷议政的官员不同,由于既有官署、官属,又有具体的职司,作为皇帝的秘书机构,在“中朝”逐渐居于核心地位。
主管郡国上计和考课,并且根据官吏的政绩,奏行赏罚,是丞相的主要职责之一。然而在汉武帝时代,却有皇帝亲自接受“上计”的情形。元封五年(前106年)春三月,汉武帝曾经东巡至于泰山,接受诸侯王列侯朝贺,“受郡国计”。太初元年(前104年),又曾经“受计于甘泉”。汉武帝直接“受计”,说明当时他已经牢牢把握了对各地诸郡国的控制权(前112年)。 尽管汉武帝亲近儒者,推崇儒学,不过实际上武帝对儒家是尊而不用,汉武时代的政治精神,外表像是文德并茂,实质却是刻薄严厉的。汉武盛世的丞相,只是摆设,实权却是在御史大夫身上。当时御史大夫的人选,如赵禹、张汤、杜周、桑弘羊等人皆是法家代表人物,为了讨伐匈奴,必须使国力高度集中,他们便遵行这种政治原则来办事。他们最重要的任务为:一、严密防止国内发生叛乱。二、尽量开发利源。
为了达到国内的彻底控制,武帝首先改订法律。元光五年,他命张汤、赵禹***订律令、造成西汉的法律恢复到秦代的严酷。例如其中的“见知法”,里面规定如果看到别人犯法而不检举者,便与犯者同罪。这样一来,官吏治法都以严酷为主,因此产生不少酷吏,如义纵、王温舒等人,造成不少人民与高官因罪被杀,这种现象,在汉武帝晚年时最为严重。
至于开发利源方面,以鬻卖官爵为其中重要的一项。这项办法始于元朔六年,由政府设“武功爵”十一级,这对吏治产生莫大的损害。此外最重要的是新经济政策的实施,包括国营贸易事业的经营、新税的徵收,新货币的发行以及盐、铁、酒的专利等。这些政策推行,大大增加政府的收入。 汉武帝也非常注重人才的开发,他确立了察举制度,是中国有系统选拔人才制度之滥觞,对后世影响很大。
汉武帝进行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人口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