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的审查步骤有哪些?

发明专利形式审查的内容:

1.申请人的申请文件是否齐全、符合法律规定;

2、申请人是否有权利和能力提出申请;

3.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是否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损害公共利益,是否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法律依据

2021 6月1日施行的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后立即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颁发发明专利证书,并同时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