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宗教?宗教在当代世界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有什么影响和意义?
回答什么是宗教?就是定义宗教。然而,定义一个对象的困难几乎是众所周知的。因为任何物体都处于许多关系中,人们可以从这些关系中的每一个关系中揭示物体的本质。如果在定义中加入主观好恶,那么对同一对象的定义就会出现不可逾越的差异,甚至冲突。由于宗教在各种社会存在中的特殊处境,几乎不可能获得一个信徒和非信徒都能接受的定义。对于这本书,我只能满足于给出一个不信教者能接受的定义,虽然这并不容易做到。
利玛窦时代的基督教神学家认为,世界上其他民族的宗教都不是宗教,而是偶像崇拜,是低级的、落后的、野蛮的。只有基督教才是真正的宗教。所以利玛窦几乎不遗余力地攻击佛教,说僧侣愚蠢、淫乱,甚至说“僧侣中没有一个人愿意为了过圣洁的生活而加入这个‘卑微的阶层’。至于儒家,利玛窦只说是哲学学派。这大概是因为他披着儒家的衣服传道,从名开始,为儒家挽回面子。佛教僧侣其实也可以用同样的语言来反驳基督教,因为《十日谈》是在利玛窦来华前一百年出版的,其中所揭露的基督教神职人员的愚蠢和淫乱,绝不比佛教僧侣逊色。所以从基督教或者任何宗教的立场来判断其他民族的宗教是不是真宗教都是不准确的。
利玛窦之后,真正的宗教开始在欧洲发展。研究者逐渐能够以一种相对平和的心态看待世界上其他民族的宗教。尽管如此,自从宗教最初在欧洲产生以来,几乎不可避免的是,许多定义都是基督教的。看到各种宗教的不同情况,以及人们对宗教定义的巨大差异,被誉为“宗教之父”的缪勒不仅感叹给宗教下定义的困难,而且认为给宗教下定义是不可能的。在他看来,我们所能做的只是提出一些特征:“既然一个恰当的定义或详尽的描述对于所有称之为宗教的人来说都是不可能的,那么可能的就是提出一些特征……”。但是,当我们研究一些主要的宗教类型,提出* * *的一些特征时,* * *的这个特征会帮助我们理解宗教的本质,因为所谓的“本质”只是本质特征。从这一本质特征出发,它将使我们有可能对宗教得出一个更现实的定义,尽管我们不敢说这样的定义是绝对正确和详尽的。
就目前我们所知道的宗教而言,所有宗教的相似之处可以说是对一个神的信仰,不管这个神只是在不同的宗教中以什么形式出现。其他的特征都是源于对神的信仰,或者是一个东西和另一个东西,所以不是宗教的本质特征。我们的定义只能从这个本质特征出发。以前中国学术界指责儒家是教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儒家不信神。无论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仅从是否信仰上帝来判断一个社会现象是否是宗教,可以说是抓住了关键。
在此,我同意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宗教原理研究室原主任、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何对宗教定义的批判和任意扩大。何胡光在其博士论文《关于上帝的多元化观点》的导言中,从宗教界的各个角度分析了宗教的定义,认为这些定义大多与对上帝的信仰有关。而那些与上帝无关的宗教定义,也无法将宗教与其他文化现象区分开来,因为它们与上帝无关。《导言》还刻意批判了所谓“无神宗教”和“世俗宗教”的概念,认为这些概念是站不住脚的。有些人把爱国主义、* *产品主义,甚至对科学的热爱和对足球的迷恋都当成宗教,抹杀了宗教和其他社会现象的本质特征,从而取消了宗教学。
笔者赞同何教授对宗教本质特征的分析及其反对“泛宗教主义”的学术倾向。作者认为,这种泛宗教理论为我们提供了另一种解释,即强烈而执着的感情并非宗教所独有。把激情和执着的感情只归结于宗教,或者认为只有宗教才有激情和执着的感情,都是不正确的。
作者和何一样,不同意所谓“佛教是无神的”,即佛教是无神的宗教。例如,缪勒说,“佛陀的宗教一直是无神论。”。然而,这很可能是一个极大的误解。因为佛教教义的基础是印度教。业力之轮中的六大部分是印度教和佛教的基础。佛教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追求摆脱这个轮回的锁定。所以印度教的神也是佛教的神。尤其是梵天、因陀罗等。,不仅在佛陀证悟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在佛陀传道直至生命终结的一生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不同的是,印度教中的神,如诸天,一直无法摆脱轮回的修行,而佛陀却摆脱了轮回修行的存在,所以佛陀是比诸天、梵天更大的神,有更大的神通。
信仰上帝是所有宗教的共同特征。但是,如果只谈上帝的信仰,只谈现象。我们必须进一步调查,人们只有在信仰上帝的时候才会做什么?或者说,他们为什么要造一个神来信仰和崇拜呢?
调查发现,任何宗教之所以信仰上帝,都是要求上帝只解决那些他们无力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绝不仅仅是灵魂的需求。人向神献祭,只有向神敬拜和献祭,才能取悦神。向神祷告祈求,就是求神为自己解决问题,给他指引和帮助。这些问题既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简而言之,就是人们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或者人们认为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
取悦上帝的方式和内容多种多样,可以是物质的牺牲和有形的崇拜,也可以是无形的虔诚或美德,但用某种方式取悦上帝是一样的。祭祀和祈祷也可以是各种形式,可以分别进行,也可以单独进行,个人直接与神沟通。也可以组织起来,通过神职人员的中介,只与上帝沟通。也可以没有形式,只是按照神的要求去做,来一次纯粹的心灵交流。然而,只与上帝交流和只向上帝提出要求是一样的。如果你只是取悦上帝,而不是对上帝提出要求,取悦是没有意义的,也没有这样的宗教。那些当时不祈祷的固定祭祀,只是为了取悦上帝而进行的暂时的情感和物质投入,或者是认为上帝只保佑自己后对上帝的一种回报。这种奖励,如果以后老天只帮你,还是早做准备。
所以,宗教和一切社会现象一样,都是以功利为自己的目的,没有功利之外的社会存在。问题只在于什么样的效用:有的是为了财富,有的是为了健康,有的是为了拯救灵魂等等。
宗教追求可以多种多样,但都是追求自己认为最值得追求的。所以基督教的千年王国和佛教的寂静都是美好的追求。用这种宗教追求去否定另一种追求是不对的。宗教组织也多种多样,有的在国家组织之外单独设立门户,有的则与国家组织相结合。否认一种组织形式是宗教组织也是错误的。关于灵魂的归宿,有很多种说法,有的说天堂地狱,或者类似天堂地狱的东西;有的不讲,但是否讲天堂地狱,不能作为宗教的标准。至于说是宗教谈出世,不是宗教谈入世的信仰,大多只是指中国的佛教和道教,他们对出世和入世的理解未必正确。
所以宗教的基本特征只有一个,就是相信上帝,祈祷上帝只会帮助自己,解决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据此,我们可以将宗教定义为借助不切实际的力量或以不切实际的方式解决现实问题的社会现象。
所谓“不切实际的力量”,就是“超自然的力量”或者“超人的力量”这样一种存在,人们幻想的只是上帝。
自从基督教传入中国,基督教的鬼神观念也随之传入。根据基督教,那么上帝是一个完全精神的存在,没有沾染丝毫物质。所以很多西方宗教学者习惯于把上帝看成一种精神,甚至认为它一直都是这样的。宗教起源的万物有灵论是这种强烈的基督教背景的产物。鬼神是灵的观念对中国学术界影响深远。
随着宗教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宗教资料进入了宗教学者的视野。以《金枝》作者弗雷泽为代表的宗教学者发现了大量关于上帝的材料。根据这些材料,人们称之为神的存在,并不都是纯粹的神灵。活着的动物,甚至植物和活人都曾被当作神来崇拜。之所以被奉为神,是因为他们拥有超自然的力量,也就是超越自身极限的能力。比如一般的狐狸只是比其他动物聪明,但是一只精致的狐狸可以变成美女。所以,神的唯一特征就是拥有超自然的力量。
上帝是否只是现实的,也就是说超自然力量是否存在,我们和宗教信仰者永远无法达成理解,只能尊重彼此的意见。
所谓“不切实际的方式”,就是没有逻辑联系的方式。比如解决干旱问题,只能靠兴修水利或者人工降雨;乞求上帝是一种不现实的方式。要健康,必须依靠实用的医疗保健手段;不依赖医学而求神是不现实的方式。要摆脱现实的苦难,就要改善现实,与各种形式的黑恶势力作斗争;事实并非如此,但这是一种不切实际的方式,希望通过修身养性来获得来世的幸福,但另一方面却允许甚至容忍了恶势力的存在,就像唐僧禁止孙悟空杀妖怪一样。
依靠不切实际的力量或者使用不切实际的手段,是宗教解决现实问题的基本方式,也是宗教最本质的特征。有时候,宗教也用现实的方式解决争端,比如通过战争。但是,它必须依靠不切实际的力量,即乞求上帝的保护。而它之所以认为不切实际的方式可以解决它想解决的问题,也是出于对上帝的信仰。唯神论,尤其是人造宗教中的唯神论,被普遍认为是全知全能的,至少超越了人的有限能力,它能解决人要求解决的一切问题。
近年来,学术界有一种说法,认为宗教是一种文化。如果把人类创造的一切都视为广义的文化,那么这种说法也是可能的。如果从与政治、经济、军事相对立的意义上谈文化,那么宗教绝不仅仅是一种文化。它曾经站在社会生活的顶端,指导着政治、经济、军事等各个方面。“宗教战争”和“神学政治”都是耳熟能详的词汇。但是没有“文学战争”这个词,因为这些文化的东西之间没有战争;文艺不能指导政治。从这个意义上说,宗教只是一种文化现象是错误的。因此,在本书的定义中,宗教不是被描述为一种“文化现象”,而是一种“社会现象”。就是这个原因。
几年前,我们得以与哈佛大学的黛安·B·奥本查因教授讨论儒学。奥迪安教授转述了她的导师和她个人的观点,说宗教意味着我们相信有这样一种崇高的存在,我们尊重它,信任它,并按照它的要求去做。简而言之,它意味着相信上帝的存在,并按照他的意志行事。或许,在奥迪安教授看来,上帝确实存在,而我们认为上帝不存在,但在对宗教的理解上基本可以达成一致,没有重要的分歧。因为人要按神的要求去做,因为他相信这样做可以解决他的问题。
所以,当我们遇到一种社会现象时,这个范围内的人相信上帝的存在,乞求上帝的帮助来解决他们的问题。而当他们收到指示,认为自己是神,原则上认为自己必须按照神的旨意行事,那么这样的社会现象就是宗教。
什么是儒家思想?
何教授在介绍他的多元化上帝观时也分析了“宗教”一词在英语中的本义,指出它起源于拉丁语的宗教或宗教。“前者意为‘连接’,指人与神的连接;后者的意思是‘尊重’,指的是人们对上帝的尊重。”换句话说,所谓宗教就是人与神的关系。在儒家思想中,人与神的关系集中表现在人与自然的关系,即神与人的关系。
儒家经典最终确定为十三部。孔子当时是用来教学生的,主要是诗、书、礼、乐。《诗经·文王·明王》说:
魏文王,小心。我是多么幸运能侍奉上帝。
这段话引自《礼记》。郑玄写道:“赵,明也。神,天道也。”所以,示神就是示神,示神就是示神。这是一个古老的传统,也是孔子教导学生的基本内容。因此,唐代孔对《石矛传》作了疏释,把这句话解释为:“知天理之道”。
根据古老的传统,侍奉神的基本手段是只向神献祭。祭祀需要一定的仪式,这个仪式叫礼。祭祀仪式是儒家礼仪中最重要的内容:“欲待人,不可急。礼有五经,没有什么比祭祀更重要(《礼记·祭祀制度》)。学术界普遍认可的、孔子特别重视的礼,也是具有“五经”(五类)的礼,其中礼是最重要的。
在仪式中,最重要的是向神献祭。荀子的《礼记》说:
礼有三种:住天地者,为生命之本;祖先是阶级的基础;君与师是治国之本。无天地,恶命?无祖,邪出?无君无恶不作?三者偏死,不得安宁。因此,礼,事天,事地,尊祖,长石军。这是第三本礼仪书。所以,国王就是皇帝,诸侯不敢坏。
也就是说,祭天是最重要的祭天手段,也是仪式最重要的意义。侍奉天庭,就是祭天为大祖宗。《大戴李记》的话和荀子的话差不多:
所以礼,天之事,地之事,先祖,宠师,也是三礼。.....(《三礼》)
《史记·礼记》也在原文中几乎一动不动地记录了这段话。我们不区分谁抄了荀子,谁抄了戴笠。重要的是,我们由此明白,春秋战国两汉时期的儒生普遍认为,通过一定的礼仪向神献祭是奉天的重要手段。
“天王太祖”是指天王要以太祖的身份侍奉天庭。到了汉代,这种思想进一步发展成了天父地母论。其代表人物,首先是董仲舒。其《春秋故事》说:
天子的父母掌管天庭,但是动物的后代和所有的人民,民不聊生,祭祀天庭也没用。是犹子孙无食,食其父母无益。因此...天子要祭天,同人要吃父...(《城郊祭祀》)
为子不为父,天下想不到。今天,做天子而不为天服务,为什么不一样?(《城郊祭祀》)
也就是说,服事天是服事父的延伸。戴达和戴孝的《礼记》中也有类似的思想。小戴《礼记》道:
庄客百亩绿,弓抓雷,报效天下山川...(《礼记·祭义》)
所以仁如天,天如天,于是孝子成了人。(《礼记》)
《大戴李记》载:
子曰:“亦谓民自生,礼大也。没有办法对天地之神无礼……”(《悼念孔子》)
子曰:“仁者不外物,孝子不外物。是仁之事,天之事,天之事如情之事,于是孝子成了人。”(同上)
《礼记》和《大戴》被现代学者认为是汉代的儒学著作。郭店竹简的发掘表明,至少有一些篇章在汉代以前就存在了。至于其中所包含的孔子言论,很难说都是汉儒的空洞创造。但这不是我们要讨论的。由此可以确定的是,戴、萧在《礼记》中的论述,至少代表了汉代儒生的相同意见。
如果说,荀子从董仲舒到《礼记·戴·萧》的意义和重要性还在文字上,那么,到了王莽,这一理论已经落实到了国家祭祀制度中。汉平帝第五年,王莽奏:
国王的父亲掌管天堂,所以他被称为天子。(《韩曙·郊祀志》)
后来,王莽又奏为郊祀:
谨与太史光、大司徒宫、xi何新等八十九人商榷,都说天子是天之父,地之母,今称天帝,天帝,太乙(据中华书局标点为“...天上的神,太乙……”)...(同上)
孔光独和刘欣都是当时的大臣,都是一代儒将。也就是说,主张王为天父,已经获得了当时儒家的知识。以至于被视为著名唯物主义思想家和无神论者的王充也接受了这个意见。它的《论平衡与牺牲》说:
王父管天,母管地,推父母之事,所以也有祭祀天地之事。
汉代以后,父母关于处理自然的观点在儒家文献中比比皆是,尤其是那些讨论礼仪问题的。就连以诗著称的苏轼也认为:
王父管天,母管地,不可偏废。天上有准备,地方有简单,这是因为父母长杀。.....如果你只崇拜土地而不崇拜天堂,你会因为地方而越来越被忽视。(《上圆丘,祭六评杂子》)
苏轼的话,显然是对以往儒生普遍意见的重复。
在原始或早期宗教中,侍奉神的基本手段是只向神献祭。牺牲的意义就是只给上帝提供食物、衣服和用品。人们相信,祭品越丰富、越珍贵、越洁净,就越能讨上帝的喜悦。这一点,在世界各民族或民族的古代几乎都是如此。在这方面,最悲惨的事件是,在基督教的新约中,说上帝赐给了他的儿子,这是古代国王在必要时不得不赐给他儿子的缩影。在基督教中,因为上帝赐予了他的儿子,牺牲的历史一劳永逸地结束了。在儒家思想中,这一传统一直保留到儒家思想消亡,甚至现在仍有它的影子。现在人们用祭品,甚至纸做的车马和家用电器来祭拜神灵和死者,这是这个古老传统的延续。
但是,至少在春秋战国时期,传统的祭祀观念受到了批判。人们认为,要让上帝快乐,最重要的不是牺牲的丰富和珍贵,而是人类的美德。这一时期规定了神灵的规格和相应的祭祀数量。美德日益成为取悦上帝的主要手段。到了汉代,孝逐渐在各种美德中脱颖而出,成为最重要的美德,于是孝就成了处理天道的最重要的内容。“孝章,应感”道:
孝顺,故事黎明;孝顺是母亲的本分,故事仔细审视。
署名唐玄宗的纸条:
世人若能看清,则神感诚佑,故明。
宋初理学家邢冰;
也很清楚,王的事可以观察清楚,会加持,让神明的功德看得清楚。
《孝经》据说是孔子向曾参传授孝道的记录,在儒家经典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据说孔子曾说:“我要看我的志向,褒贬诸侯,在《春秋》;拜人伦之行,在《孝经》。”(《孝经》)这种说法在汉代儒生中广为流传,由邢炳写在《孝经疏序》中。《孝经》虽不算五经或六经,但其重要性和流传程度往往是五经或六经无法比拟的。因为五经虽然重要,但能读懂并记住的人并不多。他们有许多单词,很难理解。在汉朝,《孝经》是每个宫廷卫士都要读的。此后,其传播程度不亚于汉代。可以说,儒家国家提倡“以孝治天下”到什么程度,“孝为父,晓为晨”的格言也会在那里流传。
宋代儒士张载说:
仁者孝顺儿子,所以做事真诚,但也只是在尽孝。(《正梦程明》)
《程遗书》记载程的话:
问:天地明,神明明。
岳:天地之义,天地之诚,显而易见,则神明自明。.....(《河南程遗书》卷18)
程颐说的是侍奉能看清楚的神。
从张和程的论述中,我们还可以看到,至少在宋代,天的事情已经不再是君王或天子的专利,而是每个人,至少是每个儒家都可以做和必须做的事情。儒家虽然无权祭祀上帝,但可以通过自己的德行实现侍奉上天的愿望。到了南宋,与朱成意见不同的陆九渊说:
小心告诉上帝。上帝就在你身边,没有第二颗心。战战兢兢,有闲的时候。
当你无事可做的时候,别忘了小心翼翼的告诉上帝。(见《陆九渊文集·语录》)
《大训》有云:“天精明民精明,晨畏民。”加斯明的愿望只有上帝给的。作为老师,只有他能帮助上帝,所以他被称为天子。.....于是,周公用徽号状告齐王,说...为上帝服务,为人民建立长久的事业。”.....(陆九渊《宜章县学书》)
天道也有所谓的处事之道,就是效法天道,或者按照天道的方式和指示去做事。
《老子》中首次提出了“法天”的概念。《墨子·易发》有这样一句话“但是,Xi认为法治可以实现吗?因此,有人说莫若发田”。《管子》中还有“法天”的概念。在《论语》中,是“天”:“惟天为大,而尧为之。”它的意思是一样的。后来,法与天成为一个流行的概念。《吕氏春秋》用之,黄家也用之。儒家排外之后,就成了儒家的信仰,即只有以天为法,才能做好人事。所谓以天为法,就是从人的言行到各种有形无形的制度和设施,都要以天为基础。比如唐明,上圈以下,是法轮天圆的地方;觉有五等,就是法有五行。春赏秋执行,这就是法的春生秋杀。比如,天是“藏其形而见其光”,主人也要“藏其深”,“师其外”,“以无为道”(春秋故事,离合之根)。
自从董仲舒在《春秋范路》中谈到法天之后,“法天”就成了儒家文献中常见的概念,和“法天”一样,成为儒家行为的指南。而“法天”也被认为是一种与天为道的处事方式:“法天即与天为道”(焦循对孟子正义的尽心解读)
孟子曾提出“守心守性”的命题:“守心守性,故曰守性”(《孟子》)。但在唐代以前,由于孟子没有受到重视,所以修身养性、与天打交道的命题也没有受到重视。自宋代以来,修身养性已成为儒家的热门话题。陆九渊论孟子的“与天为道”:
三极(据:天与地)都有这个道理,天道最重要。所以说“唯天为大,唯姚为之。”五典是天道之述,五礼是天道之阶,五服是天命,五刑是天道之用。今之士,能一心博学,即知天,有志修其性,即涉天。.....(陆九渊与赵勇的《道书》)
事之日,天之日,天之日,这样的日,就是神。服务就是服务。认识天堂就是认识上帝。
陆九渊还写了一篇《天地自然是以人为本的》文成,他在文中说:
孟子说“知天”,就是“知其性即知天”;你说“以理天理”,就一定要说“修其性,所以以理天理。”《中庸》说“褒扬天地之修”,但必须是“尽其才”。真心相信没有超越我本性的道理,能做到最好的人,虽想与天地不同,却得不到。大师既然告诉曾子要孝顺,就说“当你孝顺了父亲,故事就有了曙光;母孝,故事审。”为万物,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