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专业化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标准

专业化创新型中小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在技术创新、市场竞争和品牌建设方面具有很强的优势和潜力。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之一就是专业化和新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确定专业化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标准包括两个条件,详细说明如下:

必要条件

1,已被认定为专业化创新型中小企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登记注册,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分类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

属于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或培育的专业化、新型中小企业。

具有特色新产品的中小企业和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

对产业链中某一环节或产品的长期专注和深耕,可以为大型企业和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和配套产品以及专业生产的成套产品。企业主导产品在国内子行业中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3、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

生产技术、工艺和产品质量及性能在国内领先,具有良好的品牌影响力。企业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核心团队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和较强的生产运营能力,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领先企业的潜力。

特殊条件

1,经济效益

截至去年底,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速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

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2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省内前三,在国内细分行业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3.创新能力

企业拥有2项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或5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建,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至少有1个核心业务由R&D的信息系统支持,包括设计、制造和供应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