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其他公司对已经销往国外的产品申请专利是否有效?
专利字面上指的是排他性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般是由代表几个国家的政府机构或地区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在一定时期内,产生了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专利发明创造只能由他人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实施。在中国,专利分为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是指向国家审批机关申请专利,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被授予发明专有权的发明创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八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第二十二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在申请日以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没有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或者公告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申请被批准后,单位成为专利权人。单位可以依法处分其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应用。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合同约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