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撤销专利
专利申请的自愿撤回方式:在专利被授予前,申请人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书面撤回申请,然后撤回专利申请。在授权过程中,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可以视为撤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第三十六条
在外国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对其申请进行审查时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其申请;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答复的,该申请视为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