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记录的最新规定
一,新准则提高了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一)无形资产确认的完善
1.新准则扩大了无形资产的外延。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取消了时间长短的限制,旧准则规定无形资产必须是长期资产,而新准则在无形资产的定义中没有使用限定词“长期”;二是新标准取代了“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等”的列举条款。在旧标准中有“源于合同权利或其他合法权利”的描述性规定
2.研发支出的处理与国际趋同。按照旧准则,企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的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应当根据其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在依法申请前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新准则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区别于开发阶段的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仍应按旧准则的规定进行费用化;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第九条规定的条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新标准的这一规定无疑比旧标准科学得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注册费和律师费只占无形资产价值的一小部分,无形资产的价值更多体现在开发阶段的支出上。将部分研发支出资本化符合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原则。
(B)改进无形资产的计量
1.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旧准则规定,购入的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格入账。新准则中规定,无形资产购买价格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事实上,无形资产的成本是根据购买价格的现值确定的。
2.无形资产摊销的另一个重大变化是,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当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与以前的估计不同时,应变更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可以看出,新准则在这方面的规定更加实际和具体,也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
二,新准则下无形资产确认和计量的缺陷
无形资产会计准则的变化表明,新准则在所有条款的全面性和完善性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由于社会经济条件和会计研究在无形资产领域的局限性,新准则在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方面仍存在一些缺陷。
(一)无形资产的概念过于狭窄。
当前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中定义的无形资产概念,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确认范围狭窄,使得大量实际存在且价值较高的无形资产游离于会计核算范围之外,使得会计资料反映的内容严重失实。
(二)单一的货币计量单位不合理
新准则完善了无形资产的计量,采用了历史成本法、现值法、公允价值法等多种计量属性,使无形资产的价值更好地反映经济事实,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决策相关性。但在计量单位上,仍然采用单一的货币计量单位。
三、完善无形资产确认和计量制度。
由于新准则仍存在上述缺陷,笔者认为应完善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体系。
(一)无形资产内涵的扩展
笔者在对国内外无形资产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试图提出对无形资产概念的新认识:无形资产是指没有实物形态,可用于生产或提供商品或服务,出租给其他单位或用于经营管理目的,预期能给企业带来高于平均水平的经济利益的非货币性资产。
狭窄的无形资产确认范围显然与当前的知识经济不相协调,因此有必要在知识经济下重新界定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知识经济下的无形资产应包括:
1.市场资产。反映市场竞争力的资产包括企业名称、企业品牌、服务品牌、客户、长期客户、业务伙伴、长期信誉、供应渠道、销售渠道、特许经营协议、专利使用权协议、商务合同,以及近两年才逐渐被人们重视的环境标志(或生态标志或绿色标志)、绿色食品标志、国际标准标志、Is09000质量体系认证标志、环境等。
2.知识产权资产。体现智力劳动的资产,即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配方、专有技术等。
3.企业结构资产。企业管理在组织、协调、管理、沟通和交流方面的优势,以及可能获得的潜在利益。包括反映企业内部发展的资产,如企业管理方法、企业文化和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工作系统——网站、注册域名等。
当然,无形资产的范围不是固定的,因为无形资产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它的范围应该随着科技的发展、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进步而变化。
(2)表外确认和计量
因为企业拥有的大部分无形资产,如员工技能、企业文化、客户与供应商的关系、市场份额等。,不能完全货币化,试图将这些无形资产纳入资产负债表显然是不现实的,至少目前是不现实的。但恰恰是这些无法准确货币化的无形资产,才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源泉。所以这部分无形资产要进行评估和补充。
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摊销方法随着经济技术的发展和经济管理要求的变化而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和探索中不断完善无形资产的会计准则,使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既具有前瞻性又具有可行性,既与国际接轨又不脱离我国的实际国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