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网络侵权诉讼的管辖权

法律主观性:

因侵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事故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上损害事故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不适用侵权纠纷管辖的一般规定。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侵权纠纷的管辖做了很多规定,重点有以下几点:1。侵权地点的确定。侵权地包括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2.产品质量争议的管辖权。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合格产品造成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3.名誉案件管辖权的确定。侵害名誉权的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4.著作权侵权案件管辖权的确定。(1)因侵犯著作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存放地、查封、扣押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多个被告提起的涉及不同侵权地点的诉讼中,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由师弟所在法院管辖;仅对被告之一提起的诉讼,其侵权行为由弟弟一方的人民法院管辖。(三)侵权复制品的存放场所,是指存放或者隐藏大量侵权复制品的场所;查封或者扣押场所是指海关、著作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封或者扣押侵权复制品的场所。5.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权。(1)因专利侵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原告只对侵权产品的制造商提起诉讼,而没有对卖方提起诉讼。侵权产品的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由制造地人民法院管辖;生产者和销售者作为共同被告被起诉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销售者是制造的分支,原告在销售地起诉侵权产品的制造者制造销售的,由销售地人民法院管辖。6.商标侵权案件。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地、侵权货物存放地、扣押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客观性: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纠纷有实际关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但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