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机构结构变化后的专利无效问题

根据专利代理人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第二十三条专利代理人依法解除与委托人的委托关系后,不得接受利害关系人就相同内容的专利事务的委托。

第十八条专利代理人不得接受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就同一内容的专利事务的委托。

关键是什么是“内容相同的专利事务”?

个人理解:

1.如果C要求A对B的专利无效,如果不是由A代理,A可以接受委托;

2.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