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机制——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
(一)企业技术管理机制
在高度市场化的西方国家,市场的力量一直是科技成果产生和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动力。高度发达的经济和完备强大的市场体系促进了企业技术管理机制的形成,使其成为技术转移的推进器。所谓企业技术管理,就是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不断从事技术的研究、应用和流通。通过技术生产和持续的投入产出,不断重组和优化企业的技术,保持企业的竞争力。技术管理机制源于发达的市场经济,市场供求机制、竞争机制、利益驱动机制倒逼企业自觉不断创新。企业要么通过不断创新谋求生存和发展,要么在保守和停滞中衰落。市场是技术创新和转移的引擎,也是淘汰落后产品和技术的过滤器,从而推动技术市场的发展和技术贸易规模的扩大,促进企业技术结构、产品结构乃至整个经济结构的不断优化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一方面,企业技术管理机制的形成促使企业把技术创新作为生命线,贯穿于一切经营活动,使技术制胜的理念深入人心,技术开发和推广渠道畅通;另一方面,它使企业成为技术开发和吸收的主体,即技术市场的双向主体,促进了技术市场有效供求机制的形成。这是发达国家技术市场和技术贸易不断发展的重要原因。
(2)技术评估和咨询机制
发达完善的技术评估和咨询体系也是国外技术市场顺利运行的重要因素。国外许多知名的技术贸易机构都有自己完善的技术价格评估方法和丰富的经验,专门从事技术贸易的技术评估和技术咨询的组织体系也很发达。比如美国、英国、德国从事技术评估或技术咨询的机构就有几百到几千个,其中一些机构在国际上很有名气。他们对技术的评价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技术本身的先进性、可靠性和实用性的评价;二是技术价格评估;第三是对技术业务前景和风险的评估。技术咨询的范围包括开发项目的选择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这些都有效地保证了技术交易的顺利进行(黄伟,,2009)。
(3)中介服务机制
科技中介服务贯穿于科技成果转化过程,是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机制的重要方面。技术贸易从买卖双方的信息交流、交易对象的选择到合同的执行、技术的实施,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需要专门的中介和中介机构的协助。对外技术贸易中介服务机构往往具有鲜明的特点,主要包括:
1.为全国建立有效的技术转移组织网络。
发达国家十分注重建立面向全国乃至全球的有效技术转移组织网络,为用户提供技术成果查询、技术和市场评估分析、推荐技术转移和商业化项目、协助用户安排技术转移协议等服务。例如,美国在1992建立了国家技术转移中心(NTTC)和六个区域技术转移中心。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与国防部、商务部、能源部等17联邦政府部门合作,建立了全国性的科技成果技术转移网络中心。地区技术转移中心有70多个附属机构,分布在各州和地方,提供技术转移服务。德国的STW基金会在全国建立了数百个技术转移中心。弗劳恩霍夫在全国32个城市建立了50多个研究所,并在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和中国北京设立了办事处或联络处。法国国家科研成果促进署在中国所有地区和地域都建立了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中心。荷兰Syntens在全国有15个分支机构(安玉卓,2000)。此外,发达国家一般在高校设立专门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美国大学基本都成立了技术转移办公室,负责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人员专门收集最新的科技成果并鼓励发起人参与,然后申请专利。英国也建立了许多类似的联络机构,如剑桥大学工业联络处。一方面,这些机构为大学教师和研究人员的科研成果寻找市场;另一方面向学校的老师和科研人员介绍企业的课题和业务动态,起到“牵线搭桥”的作用。在瑞典,国立大学设立了由政府、学校和工业部门代表组成的“工业联络处”,以促进校企合作。德国柏林工业大学设有技术转移办公室,有比较完整的数据库,用于管理合作项目,向新机构提供技术,宣传学校的重要技术成果,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在加拿大,大学一般都设有研究和产业调整办公室,负责联系产业界,将大学的研究成果推广给企业,将企业的需求信息带到学校。可以看出,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各级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形成了一个紧密联系的组织网络。这与目前国内各地技术中介各自为政、各自为政的情况有很大不同。
2.专家参与科技成果转移
国外技术贸易中介机构非常注重吸引各行业的专家学者参与技术转移。英国技术集团(BTG)吸收了大量的技术专家和风险投资专家。德国的弗劳恩霍夫协会主要由科学家、发明家和企业家组成。特别是STW的转移中心大多设在以专家为主的高校,紧密团结了数千名专家,与高校和科研设计单位保持着密切的业务联系,使基金会能够及时了解最新的科技发展信息。企业一旦对科技成果有需求,可以立即提供相应的技术持有者和熟悉这些技术的专家(安玉卓,2000)
3.面向市场,建立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充分考虑市场需求,面向买家和企业,是国外中介服务机构成功运作的重要因素。德国和荷兰的中介机构主要服务于广大的中小企业,帮助他们在国际市场上竞争是他们的责任。为此,他们不断走访企业,了解企业需求,脚踏实地从具体项目入手,为企业技术转移提供全方位服务。为了满足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需要,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建立了小企业发展中心、中小企业信息中心和建在大学里的生产力促进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得到了政府和各界的高度重视和支持。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其他机构提供运作资金。日本在促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的过程中提供咨询服务。主要方式有: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战略基础技术,一般通过国家中介机构委托;中介机构对技术企业实施产业化或商业化,并从其销售收入(或利润)中提取还款资金进行开发和中介,通过原创性开发和协调企业间的各种关系,获得新的商业化技术,或对产业化程度较高的技术实施“专利申请代理”(万,2006)。英国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结构完善的科技成果服务体系。在政府层面,全国各地建立和完善了数百个区域性“企业联络处”,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在公共层面,应建立具有科技咨询职能的科技咨询团体,如英国皇家学会、英国皇家工程院、研究理事会和大学科技政策研究机构等;在企业层面,建立了很多营利性的中介机构,主要是小公司。纵观发达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业的发展趋势,呈现出综合性、知识性、服务性、法治性的特点。这与我国的中介机构仅仅停留在收集和发布信息、沟通供求关系的较低层次,或者召集技术持有单位举办各种技术交易会、信息发布会,形成了极大的反差。
4.信息服务和风险资本的结合支持了技术创新和技术转让。
在技术交易过程中,技术买方不仅需要牵线搭桥,还需要中介机构和技术卖方与之共担风险。英国技术集团(BTG)是一家集信息服务、许可贸易和风险投资于一体的中介机构,以风险投资支持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有权保护专利,颁发国家授权的技术许可证;有权对政府投资的研究成果及其认为必要的研究成果申请、掌握、处理和发放许可证;有责任确保国家研究成果和任何未根据社会需要充分利用的成果的再开发;它可以为国家需要的领域或它认为可能导致用户实际应用的研究领域的相关研究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当BTG从发明者那里承包一项技术时,它将负责该项技术在世界范围内的专利保护费用,并负责寻找许可证的买家。买方获得利益后,将与发明人分享利益。当技术成果提供者仅提供实验性成果时,BTG将提供资金进一步开发这些成果,直到它们可以应用。BTG的这种运行机制与国内外的大学、科研院所、企业和众多的技术发明人保持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并且由于承担了技术成果早期开发的财务风险,对技术成果的发明人具有很大的吸引力,真正起到了将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安玉卓,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