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可以在专利权被授予前撤回吗?

申请人可以在专利权被授予前撤回该专利权。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但需要向专利局提交申请,获得专利局的审批,才能完成专利申请的撤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发明人申请专利登记的,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申请人可以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申请人逾期未申请实质审查的,可以作为撤回申请处理。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审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

第三十六条

请求实质审查时,发明专利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日以前提交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在外国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对其申请进行审查时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该申请视为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