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率适用于外商投资在建项目。
经经营地科委、财政局、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增值税: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电医星为软件企业。根据国发[2011]4号和财税[2011]100号的规定,成电医星以16%和100的费率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公司软件技术开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司及子公司属于建筑服务业。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增值税税率按10%和9%的适用税率征收,但老项目单纯按3%的税率征收。对于非现场检查管理项目,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具体为简易征收项目按3%的税率预缴,一般征收项目按2%的税率预缴),企业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但预缴的税款可在应纳税额中抵扣。本公司子公司东方燕化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适用税率为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