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专利制度中的短期专利申请:文件和材料

必须提交以下文件/材料:

以P6专利形式提交授权请求;一份说明(《专利条例》第113(1)(b)条和《专利(一般)规则》第58(2)、59、60和64条);中英文摘要(专利(一般)规则第61条);发明的中英文名称;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发明人的姓名和地址;检验报告(见下文);如果您不是发明人,请提交一份专利表格编号为P6A,表示你享有短期专利;要求优先权的,请提交优先权声明及相关优先权文件(《专利(总则)规则》第69条);如果打算主张非损害性公开,请提交支持该主张的相关陈述和书面证据(《专利(一般)规则》第58条和第70条);中国香港的送达地址;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文件的翻译。如果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必须提供在中国和香港的居住地址或经营活动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