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退还专利申请费

申请人多缴、错缴或者重缴专利费用的,应当自缴纳之日起一年内向专利局提出,经专利局核实后退还。超过一年后提交的,一般不予退还。申请人已经支付了某个项目的费用,但实际上该项目尚未开始,也可以要求退款。例如,在缴纳实质审查请求费后,申请人在实质审查前撤回申请或者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可以请求返还实质审查请求费,在实质审查前撤回申请或者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可以请求返还实际审查费。但是,因申请费缴纳不足而视为撤回申请的,不得要求退还已缴纳的部分申请费。因为申请程序从受理就已经开始了,所以申请也被受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