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范围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专利申请范围应注意以下问题:一、专利申请范围与现有技术重合。现有技术包括已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以及已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虽未经他人授权但已公开的发明创造。企业自己提交的其他未被授权的在先专利申请不属于现有技术的范围。在专利申请范围与现有技术重合的情况下,属于现有技术的技术范围部分因缺乏新颖性和创造性而不被授予专利,即使侥幸获得授权,未来仍有可能被宣告无效。当然,在专利审查过程中,企业依法对专利申请进行修改,但如果认为修改超出了原专利申请的范围,这种修改是不允许的。

二是专利申请范围太窄。有些企业因为害怕专利申请得不到授权,把申请保护的技术限制在很小的范围内。导致竞争对手对发明与现有技术看法一致,不构成等同关系的相关技术被直接用于实施或提交另一项专利申请,严重侵蚀了企业专利技术的市场空间。因此,在不与现有技术重叠的前提下,企业不仅要尽可能扩大独立权利要求所设定的权利保护范围,还要对可以增加的附加技术特征进行仔细分析和设计,并写下从属权利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条* *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