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和中小板首次公开发行持续盈利的条件。

主板和中小板首次公开发行持续盈利的条件。

(1)发行人的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将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严重依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关联方或客户;

(4)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源于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五)发行人正在使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使用存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盈利能力规定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最近两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654.38+00万元;

或者最近1年盈利,且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净利润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较低者计算。

其他核心条件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并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3000万元。

发行人最近两年主营业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含监事)未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没有发生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未公开发行证券,或者相关违法行为发生在三年前,但仍处于持续状态。

以上描述了主板和中小板首次公开发行持续盈利的条件。一定要按照要求和实际情况,发行人要有可持续的盈利能力。看了上面的你有没有学会?如果实在不会操作,可以在实际操作中使用上述方法,对比一下。如果想了解更多的会计内容,可以关注本网站的会计信息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