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体验,周成海

从65438年到0979年,周成海从临海师范学校毕业,被分配到隔壁的怀仁县中心学校当政治老师。1983考入温州师范学院政治系深造,1985分配到竹溪中学任教。周成海勤奋踏实的工作作风,很快使他成为学校的骨干教师和政治、历史、地理教研组组长。

1988,周成海报名参加浙江省第一个教改试点的仙居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聘任,竞争非常激烈。最后,周成海以总分最高的竞选作为校长,一度成为省市媒体追逐报道的对象。

当了四年校长,周成海经历了人生的起起落落和世界的方方面面。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兴起,周成海看到了法律这一新领域的活力。他做出了一个让同事惊讶的举动——主动放弃校长的职位,进入司法局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从此开始了他人生的又一次转折。

周成海深知成为一名优秀律师的高要求。他会用笔写字,逻辑性强,文笔简练,一目了然。张嘴辩论,抓住要点;涉猎法学边缘学科,做个圣人。作为一名教师,周成海迅速成为行业内的“领军人物”,并于1988下半年通过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

1997周成海与他人合伙成立浙江安洲律师事务所。他所在的安州律师事务所业务量连年攀升,成绩喜人。近年来,安洲律师事务所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30余件;被30多家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聘为常年法律顾问;免费代理法律援助案件100余件;受理法律咨询1万余人次,免收律师代理费* * * 65438+万元。周成海多次被县司法系统评为先进个人,1998首届台州市“十佳”律师,2004年第六届浙江省律师协会理事,2006年台州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1998被评为仙居县政法系统优秀单位、台州市首届文明律师事务所,2005年被评为台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每次回顾人生,周成海都会感慨地说,我放弃了很多,却收获了更多。社会认可了我的价值,因为我能用法律知识更好地服务社会。

周成海在国内强化自身素质,在国外拓展服务领域,一次次实现自我超越。随着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周成海意识到大量的涉外贸易案件、企业项目谈判、企业风险缓释等非诉讼业务必然会发展起来。民营企业需要既懂法律又懂管理的律师为其服务,律师行业将获得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为了适应非诉服务的需要,2002年,周成考取了中国人民大学MBA研究生课程,系统学习了企业管理课程,使自己成为既懂法律又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拓展了服务民营企业的新天地,更好地体现了自己的价值。

一个年产值5000万元的小企业,如何调动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让企业老板赵伤透了脑筋。赵征求了、的意见,结合浙江中小民营企业现阶段的实际,认为企业不适合完全采用现代公司制,并为其设计了一套方案。以股份分红补充工资的模式。确定管理人员年薪总额,其中60%为固定薪酬,40%为分红薪酬,确定企业流动资金为500万元。利润率8%,年产值5000万元,预期利润400万元。股息是按股份支付的。5000万元以下分红相应减少,5000万元以上分红相应增加。这项制度试行两年来,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企业凝聚力增强,业务量也以20%的速度增长。

周成海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更注重社会效益,更关心弱势群体和社会公共事务。2004年,周成海自愿担任仙居慈善总会常年法律顾问,并捐款5000元。为了解决全县未成年人的法律服务问题,周成海律师事务所和团市委牵头成立了青少年法律服务中心,开通了青少年法律服务热线。该中心自成立以来,仅自愿接受咨询就达200余次。同时,周成海还义务担任仙居县工艺美术协会、仙居县民营企业研究会的常年法律顾问,树立了律师主持正义、关爱弱势群体、服务地方经济的良好形象。

以周成海为首的浙江安洲律师事务所,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和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周成海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成就为他赢得了很高的社会声望。2000年,周成海光荣当选为台州市人大唯一代表,65438至0998当选为仙居县第六届CPPCC委员,2003年当选为第六届CPPCC常委。从此,周成海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肩上又多了一个担子,那就是负责泰州的律师和中国的法制建设,尤其是律师制度的完善。

在担任CPPCC县委委员、CPPCC县委常委、市人大代表期间,周成海积极建言献策,参与国家大事讨论。参加县CPPCC大会专题发言3次,县CPPCC常委发言20余次。他向县CPPCC大会提交议案和资料30余份,向泰州市人大提交议案20余份,为当地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周成海充分利用了CPPCC提案这一CPPCC成员参政议政的重要形式。九年间,他积极向CPPCC大会提交提案,内容涉及全县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等各个方面,得到了政府各部门的认可,大部分提案被采纳实施。

CPPCC信息是基层社情民意直达市、省、中央的直通车。周成海以CPPCC信息为快捷渠道,积极反映社情民意。针对现实中刑讯逼供屡禁不止,周成海认为,根本原因是羁押机关和侦查机关是同一个部门,失去了相互监督,经常把犯罪嫌疑人带离羁押场所进行“特殊审判”,严重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针对这一普遍问题,周成海上报了《关于侦查机关羁押机关的建议》信息,先后被市、省、政协采用,引起了政协的重视。

在司法实践中,周成海发现了宪法第128条和第133条的规定,即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们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但《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们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现实中,政府和二院都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对此,社会各界质疑两院是否向人大报告工作。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周成海上报了《关于修改宪法第128条和第133条的建议》信息,被市、省、政协采用。

同时,作为台州市第二、三届人大代表,周成海利用法律,利用人大议案、代表团讨论等形式,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内容涉及区域协调发展、城乡规划、加快西部大开发、司法公正等方面,引起了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周成海在浙江温岭看守所走访时发现,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中间隔着有机玻璃,有机玻璃上钻了10多个筷子那么大的洞,律师们看不清对方的脸,也听不清对方的话,影响了会见。今天,中国的法制建设和律师执业在浙江已经与世界接轨。面对这种歧视性做法,周成海带领市人大提出了《看守所会见律师不得歧视》、《全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议案。这两个建议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纠正了看守所的错误做法。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难的问题也逐步得到解决,确保了《律师法》的全面实施和执行。

针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全部由自己审查起诉,交由当地法院审理,不利于社会公众、检察机关和法律相互监督的情况,周成海向市人大提出了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实行异地审查起诉和审判的建议,该建议被市人民检察院采纳,并逐步在全市推行。

在提交提案的同时,周成海还积极参加了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刑事诉讼法、律师法、森林法的执法检查,提出了许多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的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