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尽原则的原则 所谓权利穷竭[ii]原则(ii),又称穷竭主义原则、首销原则,是指知识产权人或其授权的人制造的知识产权产品。第一次投放市场后,债权人在一定的地理范围内失去对其进一步的控制,则视为债权已穷尽。任何合法获得该知识产权产品的人都可以自由处置该产品。该制度的目的是在保护专利权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保护经营者和一般消费者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