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2023积分入学政策
济宁高新区2023年积分入学政策介绍如下:
流动人口子女参加积分入学的基本条件:
(1)随迁子女的入学年龄必须年满六周岁(截至学年的8月31)。
(2)随行子女身体健康,具有正常接受普通初等教育的能力。
(3)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有一方在高新区工作并实际居住,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到学年的8月31,必须连续12个月。
(四)随行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有一方有居住证或已申领。
第三条录取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基本指标为必备指标,包括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就业(就业或经商)、缴纳社会保险、居住证等。同时具备以上四个条件,且租房、工作(就业或经商)及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均满12个月,即具备积分入学资格。
加分指标包括受教育程度、职业资格和职称、营业税缴纳和慈善捐赠(用于教育)四个方面。
一票否决指标包括提供虚假材料、重复申请学位等。
具体积分指标及分值见《济宁高新区公办小学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入学分值表》(见附件)。
第四条济宁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区域内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党政办、纪检监察工委、人力资源处、财政财政局、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发展软环境安全局、公安局、税务局等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服务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