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建设项目中的造价咨询服务,由造价咨询机构根据项目所在地、项目类型、项目建设规模、服务内容、具体工作量等因素确定收费标准。造价咨询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收费标准。
造价咨询机构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的收费考虑因素,根据具体项目的不同情况制定收费标准,做到合理、公平。收费标准还应包括咨询期限、付费方式等条款。
除以上所列因素外,安徽省还规定了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应考虑的其他因素,如咨询报告的文本数量、编制难度、编制时间等。这些因素也应作为制定收费标准的重要依据之一。
制定收费标准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造价咨询服务产生的费用合理、公平,防止一些造价咨询机构通过乱定价、滥收费来增加收入。造价咨询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建设工程,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由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