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应该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明确规定,私营企业投资者对其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财产可以依法继承,不受侵犯。私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1)规定范围内的注册名称专用权;(2)在批准的范围内独立经营;(三)决定企业的组织机构设置,招聘或者解聘员工;(四)决定企业的工资制度和利润分配形式;(五)根据国家价格管理法规,制定企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六)订立合同;(7)申请专利或注册商标。此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私营企业还可以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可以开展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为保证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件》还规定,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外,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私营企业提供财力、物力和人力。私营企业有权拒绝向私营企业提供摊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制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私营企业营业执照,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可以扣缴或者吊销外,不得扣缴或者吊销。根据国家规定,私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二)依法纳税;(3)服从国家机关的监督和管理。此外,为了接受有关当局的监督,私营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这既是私营企业的权利,也是其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