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贝贝为什么要赶走公婆?生二胎后买房分居是不是很傻?
“安顿下来”龚蓓蓓又出现了。我喜欢克里斯蒂娜,我非常认真地对待她的场景。
这次龚贝贝生了二胎,和家人住在一起,跑到房间里,整个人的状态好了很多。
之前,她吃饱了撑的,累了。龚贝贝的改变,最大的原因是她跳槽了,换了一家轻松且待遇不错的医院。
以前对买房很挑剔,这次买房没有后顾之忧。
龚贝贝这次买房不是为了再次改善全家人的生活,而是为了买一套两居室,带着孩子搬出去住。她的丈夫刘坚决不同意,购买两居室意味着赶走公婆。
刘是个孝顺的人,一直听从父母的话。
龚蓓蓓的做法,在他看来,无疑是杀驴。老大刚出生的时候,家里请不起保姆,只好带两个老人带孩子。
现在龚贝贝有钱了,觉得公婆不科学,太宠孩子了。到了大哥独立的时候,老人还在喂,还在纵容他看动画片。
第二个孩子断奶喂辅食的时候,婆婆嫌弃她断奶早。龚贝贝是妇科医生。她比任何人都清楚如何科学地喂养孩子。公婆显然不相信她,坚持自己的一套原则。长此以往,就会激起矛盾。
于是,龚贝贝不想再为此生气了,她决心搬出去。如果刘不同意,龚贝贝也不会让步,说刘周一到周四可以陪父母,周末再陪孩子。龚贝贝的做法,很多人说,太坦白了。独立有钱的女人,就是有选择的权利。
对不起,龚贝贝看似独立,其实太蠢了,也是在把自己逼到墙角。
02
很多人说龚贝贝是丧偶婚姻,分居离婚是必然的。的确,按照龚贝贝的说法,她一直是为家庭付出更多的那个人。
她挣得多,承受的压力也大。她白天工作,晚上照顾孩子。刘一直忙于的工作,甚至连孩子的尿布也没有换过。我每天下班回家,关心我的孩子,关心我的父母,但是我从来没有关心过她。
对龚蓓蓓来说,刘所做的一切都是无法忍受的。
刘觉得自己婚姻美满,生活幸福,但龚蓓蓓不想要这种生活。她要的是更多的爱和温柔,而不是柴米油盐。但这样生活真的是刘的问题吗?
显然,在他们的婚姻中,龚贝贝是更强的一方。她做任何决定,似乎都是和刘商量过的,但实际上只是一个通知。
比如,要换两间卧室,她事先根本没有和刘沟通,所以她直接带他去看房子。刘当场发火是必然的。而且根据他们吵架的内容,龚贝贝想跳槽的时候也是这样。
刘抱怨说龚蓓蓓是自己主动的,这是千真万确的。对于龚蓓蓓来说,无论她想做什么,无论刘怎么想,她都会实现。如果刘不同意搬到两居室,那就带着孩子搬出去。这太极端了。她把刘和她的公婆放在哪里?
03
婆媳矛盾是婚姻中最大的问题。龚贝贝也是这样,但是她和公婆之间的问题真的是公婆太固执了吗?
龚贝贝和公婆吵架的时候,她的处理确实不合适。
看着公公喂奶,孩子看动画,她先抱怨几句,然后直接开始教孩子,把孩子弄哭了。
龚贝贝可能觉得孩子受教育是对的。要知道,在当时的情况下,教孩子就是打公婆的脸。
龚贝贝总是抱怨公婆对自己不好,但是她真的尊重老人吗?
公婆在教育方式上确实有问题,但龚贝贝只是抱怨没用。她一直强调沟通。她有没有和公婆好好沟通过?
公婆照顾两个孩子,帮她做家务,让她每天回家都能有热饭吃,已经够辛苦了。
龚贝贝没有感恩,只有公婆不在她眼里。
如果没有公婆,她真的能在职场打拼,扮演独立女强人的角色吗?从这个角度来说,龚贝贝的实力太咄咄逼人了,包括换房。她和公婆讨论过吗?
仅仅因为自己的感受就做决定,太自私了。
婚姻是复杂的,家庭是一个整体,矛盾和摩擦在所难免,但处理问题的方式不是谁赚的多谁就有话语权,也不是谁强谁就可以不顾别人的感受。龚贝贝买房分家的做法,显然风险太大。
04
这个时代,女人总是在哭诉婚姻中的苦难。诚然,婚姻对女人来说真的太难了。挣钱养家又要漂亮,家庭和事业很难兼顾。
但如果婚姻出了问题,那绝对不是一个人的问题。
独立和富有是女人在婚姻中的王牌,但别忘了,婚姻需要包容、理解、接纳和妥协。
经营婚姻就像经营生意。如果生意遇到困难,你选择分家或者转行,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婚姻中也无法成长。
龚贝贝是当代独立女性的代表,但她在处理婚姻问题上并不一定聪明。
可以预料,如果她真的买房分居,和刘做夫妻过周末,那么她的婚姻很快就会走到尽头。那时候带着两个孩子离婚,对她的人生来说一定是一条下坡路。
如果我是龚贝贝,我首先想要的不是逃离那个家,而是和公婆、老公进行一次深入的沟通和交流,从而达成一个彼此都能接受的相处方式。
如果实在不行,再考虑分开。我不赞同龚贝贝赶走公婆的做法,公婆照顾孩子这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龚贝贝的困境可能是她一开始就对婚姻有过高的期望。她接受不了婚姻中的柴米油盐。她想要浪漫,温柔和爱。但生活就是这样,多了些平淡,少了些激情。
如果不能接受平凡的生活,又怎么能接受婚姻的困境呢?
龚贝贝的问题,是所有职场女强人的问题。这些女性在职场上坚强、独立、聪明,但在处理亲密关系上不一定聪明。
知乎有人问:你认为长久的爱情最核心的部分是什么?
其中有一个赞的回答:长久的爱情需要面对很多考验,比如生活方式的认同,对彼此习惯的适应,心灵的沟通,更重要的是相互的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