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日本专利的单一性
所谓单一性,是指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件产品使用一项外观设计。这也是“一项发明创造一项应用”的总原则。根据这一原则,两项以上的发明不能在一件专利申请中提出,而应分别提出。
但是,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例如,与钥匙圈上使用的设计理念相同的中国十二生肖的设计可以作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进行申请。
日本专利法第37条规定如下:两项以上的发明因经济产业省规定的技术关系,属于符合发明单一性要求的一组发明的,可以通过一次申请申请专利。
日本特许经营法实施细则是特许经营法的附属法,其中第25-8条规定如下:
1.《特许经营法》第37条记载的“经济产业省规定的技术关系”,是指两项以上的发明相互关联,具有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由此这些发明构成一般发明概念。
2.前款所称具体技术特征,是指该发明对现有技术做出明显贡献的技术特征。
3.(略)
日本JPO的单一性标准是具有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该标准来自PCT条约,也被我国采用)。这一标准也有例外,即即使发明不符合单一性的要求,仍可能成为新颖性、创造性等实践性审查的对象。这主要是考虑到第37条的立法目的之一是“方便申请人”。
(一)同样的具体技术特征易于识别,并且存在两种“对应”的情形:
当两项或两项以上发明对于现有技术中所要解决的问题相同或重复时,与现有技术相比,其发明的技术意义相似或密切相关(例如添加碳化钛的导电陶瓷和添加氮化钛的导电陶瓷)。
2.每一项发明的具体技术特征都属于互补相关的情况(例如带有时间轴扩展器的信号发送器和带有时间轴压缩器的信号接收器)。)
(二)被认为具有“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的特殊类型。
1产品及其制造方法;产品和机器、器具、装置等。来制造产品。
2.产品及其使用方法;产品和利用产品特殊性能的产品。
3.产品及其处理方法;产品和用于加工产品的加工用品。
方法以及实施该方法时直接使用的机器、器具和设备。
5马库什形式。
6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