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个人所得税新变化
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是税收。为了保证稳定的财政收入,国家会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当年的税收配方和税率,个人所得税是征收范围最广的税种之一。一、2022年个人所得税有哪些新的调整?1.新的个人税收政策政府工作报告在对政府工作的建议中提到,要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财政部副部长石*斌在两会记者会上表示,起征点提高到什么程度,将根据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水平的变化提出政策建议。此次个税改革突出专项扣除的新内涵,首选集中在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百姓最需要、最关心的方面。改革将把分类税制转变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下一步将加快启动税制改革方案,启动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工作。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二十一认为,个税改革必须综合平衡国家的“钱袋子”和个人的“钱袋子”。专项扣除、税率级距和征税方式的调整受制于吸引人才的需要、简化税制的需要和社会对公平调整的期待等诸多因素,应综合考虑,稳步推进。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一个通俗易懂的说法,更准确的表述是费用扣除或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标准。对于工薪阶层来说,它与个人税负的高低有着最直接、最直观的关系,也因此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是响应公众要求减轻个人税负的呼声,有利于稳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免征额的设定主要考虑纳税人的成本和基本生活支出。现行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调整为2011。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物价上涨和收入增长,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和支出也在逐年增加,而目前的免征额标准已经过低。要保证人民的基本生活水平不受影响,就要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但是,免征额只是个人所得税的税种要素之一,在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建立中并不处于主体地位。单纯提高免征额,虽然简单利民,但不利于税制的完善,也不利于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再分配功能。相比以往只注重免征额调整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此次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提出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的扣除,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也意味着个人所得税改革终于取得实质性进展。增加专项费用扣除的意义在于提高不同负担家庭之间的税收公平。对于不同的个人,即使收入相同,也可能面临子女教育、医疗、住房等不同的家庭负担,纳税能力也不尽相同。将广大民众感受最深的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范围并设定合理的扣除标准,有利于平衡不同负担家庭的税负,提高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公平性。提高免征额,增加专项费用扣除,是对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完善,只是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部分,而不是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全部。个人所得税仍面临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个人所得税是筹集财政收入的重要税种,也是政府调节收入分配最有利的工具之一。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加快个人所得税改革意义重大。是解决新时期社会主要矛盾、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均衡充分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制度,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对国家治理的参与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善治目标的实现。2.个人所得税改革措施包括:一是合并简化部分税目。适当的收入分类可以反映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可以把现在的11收入小类分成几大类,比如把个人的劳务收入分成一类,包括工资收入、劳务报酬收入、稿酬收入。将财产性收入分为一类,包括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分红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把偶然收入和其他收入归为一类。第二,完善“基本扣除+专项扣除”的税前扣除制度。目前个税税前扣除的项目有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和一定限额内的商业健康保险等。,未来将纳入商业养老保险。这次改革的一大进步就是增加了专项扣除,将赡养老人费用、大病医疗费用、子女教育费用纳入其中,减轻了“二孩”家庭的负担。也有声音希望将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支出、个人职业发展和再教育支出纳入专项扣除项目。目前有很多建议对起征点设立标准指数调整机制,结合物价水平和通货膨胀水平进行动态灵活调整,减少经济波动对居民生活水平的影响。也有建议实行地区差别化的起征点。这些建议能否实施还有待观察。第三,优化税率结构。在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结构基础上,适当调整边际税率,简化累进幅度,合理确定各类所得的适用税率。第四,探索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由于我国家庭结构的变化和家庭经济结构的复杂性,家庭全面申报在短时间内难以全面实施。在维持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基础上,协会将逐步允许夫妻共同申报家庭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按揭贷款利息等相关费用。,并在夫妻之间或由一方扣除,夫妻双方分别纳税。第五,完善涉税信息系统和征管机制。首先,推进工商、公安、司法、海关、社保、银行、房管、证券等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实现跨部门、跨区域涉税信息联网,建立健全自然人收入财产信息系统。税前扣除信息真实性的核查也对税务部门的数据分析、调查能力和征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还要完善个税号普及、涉税信息绑定、信用体系约束等配套政策。二。个人所得税有哪些内容?《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营业收入;(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收入。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简称综合所得),应当按照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应当按月或者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与就业或者受雇有关的收入。也就是说,个人所获得的收入,只要是与其职务、就业相关的,不论其所在单位的资金支出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都是工资薪金的征税对象。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四个方面: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运输、商业、餐饮、服务、修理等行业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二)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三)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是指个人从事临时性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四)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应纳税所得额。3.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租赁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小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饰、安装、绘图、化验、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塑、影视、录音、录像、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等活动取得的所得。5.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书报形式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可以在图书、报刊上发表的作品,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个人作品”包括本人作品和翻译作品。个人因其身后作品获得稿酬的,按照稿酬所载项目征税。6.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个人提供专利、著作权、商标、非专利技术等特许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提供著作权使用权的收入不包括稿酬收入。对作者公开拍卖(竞价)其本人文字作品的原件或复印件取得的收入,按特许权使用费征税。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拥有债权、股权的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指个人存款利息(2008年10月8日国家宣布利息税取消次日+65438)、贷款利息和购买各类债券利息。股息又称红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据股份公司章程定期从股份公司获得的投资收益。股息又称公司(企业)股息,是指股份公司或企业根据待分配的利润,超过股息的利润。股份制企业应以股份形式向个人股东支付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并按派发的股份面值计税。8.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辆、船舶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9.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将有价证券、股份、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辆、船舶等自有财产转让给他人或者单位取得的所得,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取得的所得。对个人炒股所得暂不征税。10.偶然收入偶然收入是指个人取得的收入是非经常性的,属于各种机会性收入,包括中奖、中奖、彩票中奖等偶然收入(包括奖金、实物、有价证券)。个人购买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社会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10000元的,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征税(截至2065年4月438+01的税率为20%)。11.除上述10税目以外的其他收入,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国务院财政部门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包括: (一)个人获得中国科学院蔡冠深荣誉基金会授予的中国科学院荣誉奖。(2)个人以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和保值补贴率获得银行部门支付的存款红利。(三)个人因用人单位缴纳相关保险费而获得的优惠收入。(4)保险公司按同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向保险期间未脱离危险的人身保险人支付的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五)个人股东从证券公司取得的吸引大股东在公司开户并将取得的部分交易费用支付给大股东的返利收入或交易费用返还收入。(六)个人取得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等活动中,向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者有价证券。(7)辞职风险基金。(八)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的。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难以界定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特殊收入来源也将被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