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标准必要专利

标准必要专利没有统一明确的定义(截至2019年2月)。

《中国知识产权报》认为,如果实施技术标准必须以侵犯专利权为前提,即使有其他技术可以纳入标准,该专利也是相关技术标准的必要专利。

标准是指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的秩序,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制定并经认可的机构批准,共同使用并反复使用的规范性文件。

尽管专利标准化可以促进创新、提高效率、降低消费者的适应成本和消除国际贸易壁垒,但它也极大地增强了标准化组织参与者在专利许可谈判中的地位,导致他们向标准使用者即专利被许可人索要不公平、不合理和歧视性的专利许可费。

扩展数据:

FRAND标准中必要专利相关制度的政策思考:

在华为诉美国互动数字公司案中,为了评估符合FRAND原则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一、二审法院主要考虑了以下三个政策因素:总量控制、反专利劫持和反专利许可费叠加。

首先是总量控制,即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费不能超过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者产品利润的一定比例。

华为案一、二审法院认为,技术、投资、管理和劳动* * *共同创造产品利润,专利技术只是创造产品利润的因素之一,因此专利权人要求的许可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超过用户产品的总利润,否则不能认为许可费符合FRAND原则。

二是反专利劫持。专利劫持是指专利权人主张超过专利技术本身价值的能力,以及试图攫取技术标准或法规本身价值的能力。

在华为诉美国互动数字公司案的判决中,一审和二审法院都没有明确使用“反专利劫持”的概念,但两个法院都认为,标准必要性的专利权人不应从标准本身获利,其贡献在于创新技术而非其专利的标准化。

也就是说,两个法院实际上认为必要的专利许可费应当防止专利劫持的发生。第三是反版税叠加。

专利许可费叠加是指被许可方为一个标准向多个不同标准的必要专利权人支付许可费的现象。华为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一项标准或技术规范包含多项标准必要专利,任何一个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只能获得其应得的许可费。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标准必要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