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川的“新储备货币”是否侵犯了莫发明的“世界元”的知识产权?
首先,这不叫“发明”。你应该明白什么是“发明”。
发明主要是创造过去不存在的东西,发现主要是揭示未知事物的存在和性质。这项发明是一项新颖的技术成果,它不是对现有器具的简单模仿或对以往方案和措施的重复。如果一项技术成果能在现有技术体系中找到原理、结构和功能相同的东西,就不能称之为发明。发明不仅要提供前所未有的东西,而且要提供比以前的技术更先进的东西,即在原理、结构、特别是功能效益上优于现有技术。发明总是既有继承又有创造,总的来说,大多是先进的。
根据创新的程度,发明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突破性的技术发明,比如飞机的发明,电视的发明,这些都是以前没有的。第二是改进的技术发明。本发明是在不改变基本原理的情况下,对现有技术进行一定程度的改变和补充,如电灯中用钨丝代替碳丝,无氟冰箱的出现等。
再来看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者法人等主体依照法律的规定,在智力创造或者创新活动中享有的专有权利。它们也被称为“智力成果权”和“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由发明专利、商标和工业设计构成的工业产权,以及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作品构成的著作权。
但莫的只是一个“建议”,一个“想法”,一个个人观点的表达,并没有付诸实际操作。这不属于知识产权的范围。世界各地都有很多类似的想法,只是细节不同,比如科幻作品中的“地球联邦”。思想层出不穷,观点五花八门。比如,在全国人大的提案中,很多人都提出了“迁都”的内容。是不是要说“迁都”是有人先提出来的,其他的都只是葫芦画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