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试数据

1.检查时间

北京考点:2065438+6月11至2002年7月6日;

其他考点:6月2012,6月11至6月29日。

2.检验方法

申请人可自行携带相关材料或委托他人到所选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设立的检查点进行检查。

检查材料

1.首次申请人

2012首次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申请人,在接受检查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证明原件。

2.重新注册人员

对于2009年至2011期间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申请人,接受查验时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他人检验。

申请人委托他人进行检验的,除上述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