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露公司机密违法吗?
泄露公司机密是违法的。如果签订了保密协议,泄露公司机密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
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不为公众所知(秘密)
秘密性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商业秘密认定的难点和争议焦点。法律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是指商业秘密的秘密性,即权利人主张的商业秘密未进入公共领域,不属于“已知信息”或“已知技术”。秘密性是商业秘密区别于专利技术和知名技术的最显著特征,也是维持其经济价值和法律保护的前提。一个为公众所知、可以轻易获得的信息,不能用来享受优势,法律不需要保护;一个已经公开的秘密,会让它的拥有者在竞争中失去优势,它将不再需要法律的保护。
2、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价值)。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本规定所称经济利益和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适用性,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这一解释揭示了商业秘密的本质特征。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这是指商业秘密的价值和法律保护商业秘密的目的。
3.实际
实用性是指商业秘密的客观有用性,即利用商业秘密可以为所有人创造经济价值,具有一定的实用性,是实现商业秘密价值的必然要求。商业秘密必须能够用于制造或使用,以便为其持有人带来经济利益。正因为商业秘密的实用性,任何人掌握了商业秘密,就一定能在实践中运用。
4.已经采取了安全措施(保密)。
商业秘密的保密性是指商业秘密已经被权利人获取,普通人难以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这一要求强调的是权利人的保密行为,而不是保密的结果。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争取权利的人受到法律的鼓励,睡在权利上的人不应该受到保护。保密性的客观存在,使得竞争对手在正常情况下很难通过公开渠道直接获得该信息。
第三,公司应该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企业在创业初期,可以签订保密协议、限制竞争、在劳动合同中设定保密条款或保密附件,同时对员工进行商业秘密教育的法制宣传,增强员工特别是管理人员的保密意识,明确告诉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或导致犯罪的。做好奖惩制度的配套。
当企业发展到稳定的规模,经济相对宽裕时,就开始建立和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员工招聘时,入职时签订保密协议、应聘者商业秘密调查问卷、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保证书、岗位保密协议、岗位保密承诺书和岗位宣誓书,离职时签订岗位保密协议。建立商业秘密监管和使用的基本制度,制作商业秘密确认登记表、商业秘密使用申请表、商业秘密密级变更申请表、商业秘密解密申请表、商业秘密保护建议书、商业秘密文件交换保密声明、他人商业秘密保密声明。
企业成长后,全面步入正轨,内部管理和运作得到了规范,产生了大量的技术信息。竞争对手会刺探企业的信息和商业秘密。这时候就要重点保护一些核心技术和核心信息,保证自己商业秘密的安全。这时,企业需要建立专门的商业秘密管理部门。专门的管理机构要对繁杂的信息进行梳理,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如商业秘密管理办法或商业秘密管理规定,劳动合同法配套文件等。开发新项目时,建立项目开发保密制度,对外交流时执行外汇保密制度,加密企业合同。记得把涉及商业机密的报废文件彻底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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