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的主体不包括

我国知识产权的主体不包括名誉权。相关信息如下:

知识产权的主体是知识产权的所有者,包括著作权人、专利权人、商标权人等。知识产权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甚至可以是国家。

知识产权的原始主体是指依据法律规定或国家行政授权对智力成果直接享有知识产权而不享有其他基本权利的人。

与一般财产权不同,知识产权原始主体资格的取得往往需要两个条件:创作者的创作行为和国家机关的授权行为。

例如,授权专利发明人和注册商标所有人。即使著作权、商业秘密权、原产地标记权等知识产权可以不经国家机关审批而取得,其主体资格的原始取得也必须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在知识产品的生产开发活动中,创造行为或发明创造行为在本质上属于事实行为,任何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智力劳动获得知识产品创造者的身份。在知识产权的原始取得中,国家机关(国家法律)授权的活动是最终确认权利主体资格的必要程序。

知识产权继承人是指通过受让、继承、赠与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者部分知识产权的人。

在民法理论中,区分派生取得与原取得的标准有两个:一个是意志特征,即取得只能依据物(或知识产品)原所有权人的意志而发生。二是权利来源,即衍生取得是基于原权利人的权利,只能通过权利的转让产生。继承人取得知识产权必须依赖原权利人的知识产权。

根据一般财产所有权中的“一物一权”原则,同一财产上不能设立两个以上内容相同的物权或者其他相互排斥的物权。从衍生取得的角度来看,一方转让了其权利,即失去了权利主体的资格,而继承了权利的另一方成为了新的财产所有权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