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发明专利的申请条件如下:
1.在申请日之前,没有相同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在中国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2.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没有类似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被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并记载;
3.与申请日之前的现有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4.本实用新型可以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的效果。
发明专利的申请材料如下:
1,姓名;
2、属于技术领域;
3.就申请人所知,陈述其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和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并引用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
4.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目的;
5.陈述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目的;
6.与背景技术相比,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创造性;
7.提供附图;
8.参照附图详细描述申请人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最佳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在申请日以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没有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或者公告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