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专利局的裁定有异议,应该上诉什么?
如果对专利局给出的裁定有异议,可以向专利局提交异议申请。我国专利法第41条规定,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对专利申请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理由主要限于以下几点:
(1)专利申请的主体不是专利法保护的客体;
(二)专利申请的标的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损害公众利益的;
(3)申请没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4)申请人无权申请专利;
(5)发明的说明书没有揭示发明的全面内容,或者权利要求不是基于说明书的;
(六)申请的修改或者分案超出原申请的范围。
驳回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理由与驳回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理由基本相同。如果专利设计是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也属于异议范围。
异议人提出异议时,应当向专利局提交异议书。异议的内容应当符合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局有权驳回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