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专利许可?

1.作为转让人,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可以许可受让人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该专利。为有效保护专利权,规范交易行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厅长令第18号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当地知识产权局备案。对通过备案审查的专利许可合同,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当地知识产权局将给出备案通知书、备案号和备案日期,并将通知书发送给当事人。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国家专利许可合同的备案;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广州、武汉、沈阳、Xi、石家庄知识产权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排他性合同备案工作。

3.申请专利实施许可的期限

鉴于专利权的时效性和稳定性,当事人应当在专利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4、专利许可合同备案的效力

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许可合同备案证明是办理外汇、海关知识产权备案等相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经登记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性质、范围、时间和许可费用数额,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和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或者确定侵权纠纷赔偿数额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