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才引进政策2022

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向政府申请购房补助的,政府以购房优惠的方式给予购房补助,优惠标准为:1-3类人才140万元以内;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或博士学历学位人员80万元以内;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人员50万元以内;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人员40万元以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0万元以内;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或浙江省核发的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人员20万元以内。实际购房优惠额在优惠标准限额内不超过购房总价的50%。个人符合多项条件的、夫妻双方均符合保障条件的,按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

完善选拔培养体系实施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简称“博新计划”)实施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计划。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可申报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1] 。

(一)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以及国内外学术、科学技术带头人。

(二)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专利、发明或者专有专有技术的人才。

(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才。

(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或出国留学并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才。

(六)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不包括助理级执业资格,下同)或在国外取得硕士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才。

(七)具有全日制本科并有学士学位的应届、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全日制大专并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八)经批准调任、转任到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担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或正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

(九)省、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引进的其他高级人才(包含符合广州城市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2] )。

(十)在本市连续居住、就业(创业)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达到3年,并且3年内个人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万元。

二、属于未婚或已婚配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已婚的夫妻双方均是非本市常住户口并双方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可申报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一)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才。

(二)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才。

(三)投靠配偶人员,其配偶具有本市非农业户口同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具有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人才。

(四)投靠配偶人员,其配偶具有本市非农业户口同时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大专以上学历并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夫妻双方均达到晚婚年龄后的结婚年限达到人口准入补充条件规定的可给予入户的年限。

法律依据

《中***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

第一条 加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支持培养力度。

第二条 大力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第三条 营造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良好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