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起诉所需材料如下:

1,起诉书;

2.证据材料;

3.原告的身份证和证明被告的材料;

4.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提交1份授权明确的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5.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当提交明确授权的委托书和接受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的证明、函件、律师证复印件。

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

1,写起诉状,拿纸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1寸照片到当地法院备案;

2.立案后,看你的案子归哪个法院管,然后给被告送达法院传票;

3.开庭,当庭陈述事实和理由;

4.庭审结束后,法院出具判决书,双方签收;

5.收到后15日内没有上诉的,判决生效;

6.判决书会规定被告在生效后几天内付清欠款。如果被告当时不支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直到拿到应得的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必须受理。下列起诉,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自愿就合同纠纷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应当告知原告按照诉状办理,但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的除外;

(六)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能起诉的案件,不予受理;

(七)不准离婚、调解的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的情况、新的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提起诉讼的,不予受理。